《鹰枭决》

最佳答案
硝烟漫虎门
之鹰枭决
三鹰惊变
一夜。月还未圆。公元一八三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林则徐广州禁烟第十一日。 到此日止,林则徐在广州已收缴鸦片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一箱,这是官方的统记数字。西山,位于广州城郊,山高林密,山中常有野兽毒蛇出没。四周无人居住,夜间更是无人敢往。月还未圆,月光却皎洁如少女的肌肤,洋洋洒洒地照在大地上。通往西山的小路上,有一人一骑。马是骏马,通体雪白,身姿俊美。人也彪悍,黑衣蒙面,身体就象长在马上,一顿策马扬鞭,马儿一阵风似的冲入西山。西山林密,架马之人却骑术高超,眼睛看向哪里,马儿就奔向哪里,而且蹄下生风,丝毫不将这乱林树木放在眼里。西山水多,当然也就桥多,马儿过桥,只一跃,便已过去,然后头也不回地发出一阵阵嘶鸣。如果马真能通人性的话,那么这嘶鸣声定是它的嘲笑声。桥有大有小,有长有短,第三座桥就是大桥,长桥。马儿急冲而至,本应如履平地,冲至桥边,却嘎然而止。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大刀,又快又狠地从空中斩下,蓦地斩断这阵急驰的风。马儿又发出一阵嘶鸣,这应该是痛苦声,惊恐声,前蹄猛抬起一人多高,似乎有意要将背上的人掀翻在地。架马之人身体贴在马上,硬生生将缰绳拉得笔直。这时,桥那边一片火起,数十个人影,数十个火把,如幽灵般从黑暗中闪现。马又惊。马上的人却未惊,他不敢惊,因为幽灵们不但能弄火,而且能玩刀。刀已出鞘,右手拿刀,左手举火,看样子,这些还不是普通的幽灵,倒象是地狱里闯出来的恶魔,个个面露杀气。所以马上之人不敢惊,只要他惊,掉下马来,那毫无疑问,立刻就会被这群恶魔毫不犹豫地吞噬。马上之人拉直缰绳,双腿用力一夹马肚。只听马儿发出一声痛苦的哀鸣,前腿无力地跪下,身体向地上倒去,抽搐几下,嘴角溢出一抹鲜血,竟死了。这种状态,应该是马儿的五脏俱裂所至。那双腿上能有什么样不可思议的力量啊,竟能夹死骏马?倘若那双腿夹在某个恶魔头上,那头还不掉得很容易?所以惊的是这群玩刀的恶魔。黑衣蒙面人直直地站在地上,全身漆黑,迎风而立,浑身散发着一股野兽般令人恐惧的气息,还有那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发出山中野狼一样的冷光,凶狠地盯着这群人。
“你,你是--?”带头的竟有些口吃了。
“口令!”好在旁边有一人还算镇定,没有被这黑衣蒙面人的气势吓住,大声喝道。
“马要过桥。”黑衣人的声音和他的目光一样冰冷。
“剥皮吃肉!”旁边那人大声应道。
“人要过桥。”黑衣人又道。
“格杀勿论!”那人也道。此话一出,双方一片寂静。肃杀之气立生。黑衣人眼中的寒光顿盛,直直地射向人群,仿佛人群中只要有人敢动一动,哪怕是腿抽一下痉,或是手发一下抖,他就会立刻杀向人群。
“黑鹰要过桥。”稍稍,黑衣人又冒出一句。声音不大,同样冰冷,而且清晰,传至每个人耳中。人群中顿时发出一阵低低的惊恐声。
“啪!”这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原先吓得口吃那人,一记耳光重重地甩在旁边那答话人的脸上。
“你瞎了眼吗?这是黑鹰大爷。”口吃的人现在不口吃了,声音不但响亮,而且愤怒。旁边那人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却一声也不敢哼。黑鹰走过桥,停下。双眸里的寒光一闪一烁,紧紧地盯着口吃人的眼睛。口吃人浑身一阵颤抖,只觉一股寒气袭来,从脚底直寒到脑门,低下了头,不敢与他对视。
“你,认识我吗?”黑鹰的声音冰冷如刀。
“我,我--”口吃人现在又有点口吃了,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说!”黑鹰怒喝道。
“不,不认识。”口吃人身体又是一颤,总算颤出了几个字。
“这是我定的规矩,只认口令,不认人。他有错吗?”黑鹰又问道。
“没,没错。”口吃人双腿在抽痉,不停地抖动,那是被吓的。好在天黑,也没人知道有没有吓出尿来。
“那你为什么打他?”黑鹰又问道。
“我,我--”口吃人终于我不出来了。身下却突然涌出一股暖流,暖到脚底。人群中有人皱了眉头,因为他们闻到了一股尿骚味。看来,他的尿也总算是被吓了出来。
“从现在起,你就是这里的队长。”黑鹰看了看刚刚问话的那人,说道。
“多谢黑鹰大爷提拔。”那人欣喜若狂,顿时跪在地上,捣蒜般谢道。
“至于你,我今天心情不错,去领四十军棍,回家种地去。”黑鹰又看了看那口吃的人,说道。口吃人身上紧绷的气顿时一消,心想,总算保住了性命。身体向地上瘫去。
“黑鹰大爷请进。”刚被提拔的队长谦恭地说道。黑鹰头也不回的向西山深处走去。带刀人群立刻熄灭了火把,又象幽灵一样隐在了黑暗中。宛如一切都没有发生。
二深入西山腹地,一路无阻。因为进入西山只有前面一条路可走,现已被绿营军队划为军事禁区,派有重兵把守。黑鹰行至一空旷处,停下。月光依然皎洁,如同银光洒地。此时,一阵风吹来,黑鹰衣襟微起。风很温柔,温柔中透着寒意,准确的说,是杀意。不是一流的高手,是绝对没有这样敏锐的感觉的。黑鹰眉头微皱。天空中随风飘来一个灯笼。大红的灯笼。灯笼应该很新,因为透出的光很亮。灯笼从远处飘忽而来,冥冥中象有一只鬼手在半空中牵引着,在这寂静的夜里,透着难以形容的诡异。老话说,胆大不怕鬼。老话还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黑鹰的胆子就应该很大。他不怕鬼,也许他早就想捉几个鬼来解解闷呢。他也不怕鬼敲门,也许是他从没做过亏心事。但这只鬼不是在敲门,而是扑面来了。灯笼中的那点火突然跳了起来。灯笼立刻大火熊起,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从半空中向黑鹰砸来。这样的火球要是砸在人身上,哪怕是被它稍稍碰一下,也许就会立刻体验到那纵火焚身的感觉了。黑鹰应该躲,而且还应该躲得很容易。黑鹰没有躲,这不是他的性格。黑鹰脚一挑,地上一根枯枝便到了手上。黑鹰挥手,枯枝象箭一样射向飞来的火球。火球怦然而裂。无数火星散向天空,夜空映得红亮。突然,有一点火星就象有了生命,拖着点尾光,同样箭一样的速度射向黑鹰。那应该是一枚细小得如针一样的暗器,在火星的掩护下,出其不意的露出了杀机。这才是的杀招,要命的杀招。黑鹰冷笑,黑鹰出剑。光一闪,只听“当”的一声细响,暗器立刻折了方向,以更快的速度射向黑暗中。黑鹰的剑已消失,从没有人看到过他如何出剑,也没有人知道他剑的形状,剑就象长在他的身体里,要命的时候它才会出现。那当然是要别人的命。暗器拖着一条长尾巴,象流星一样闪入黑夜。
“啊!”黑暗中发出一声惊叫。一个黑影从空中跳了出来。“呯!”地掉在地上。这时,黑鹰背后的一颗树上有光一闪。那应该是刀光,借着月光反射而出。刀从树上悄无声息地劈下。拿刀之人的轻功应该是高到了极点,举刀劈下,动作连贯,弄出的声响却绝对比微风拂过杨柳还要轻柔。但刀却很霸气,有如霸王劈鼎。刀也很有杀气,那气势很明显地告诉你,刀锋所至,遇谁就能杀谁。黑鹰背后没有长眼睛,所以他看不到。黑鹰的耳朵也很普通,比微风拂柳还要轻柔的声音,他当然也听不到。这一刀是偷袭,赤裸裸的偷袭。也是毫无廉耻的偷袭。然而,正是这一刀偷袭,却远比任何铺天盖地砍来的刀更加可怕,而且更加致命。没有人能躲过这致命的一刀,即使是遇刀从不知道躲闪的黑鹰也不例外。因为这是一刀很高明的偷袭,定是经过无数次的演练,每一个细节都滴水不漏,所以堪称完美。刀在劈下,既有微风拂柳的技巧,又有霸王劈鼎的力量。在这一刀下,黑鹰必须死,也应该死。刀至头顶,黑鹰蓦然感到一股杀意。那是一种敏锐的感觉。只有无数次和死神会晤过的人才能拥有这种感觉。黑鹰感觉不妙,但刀已至头顶。
“噌!”光闪,剑出。没有人知道这剑从何处而出,当然,也没有人知道这剑将刺向何处。这是黑鹰身体里的剑。软剑。精钢百炼铸成。剑走偏锋。剑如疾风。
“当!”剑至头顶,撞至刀尖。刀偏。剑却未停,如响尾蛇般缠向刀身,直至刀柄。
“啊!”这是一声惊呼。就象是被毒蛇咬手一般的惊呼。手松,刀落地。剑仍未停,剑身如蛇,剑声如蛇之响尾。剑身缠在一个黑衣人的脖子上。此人黑巾蒙面。
“三弟,我早就说过,大哥的蛇剑是精绝天下的,你偏要逞能。”说话的是原先从空中掉下来的那个黑衣人,同样黑巾蒙着面。
“大哥,你到底是人还是神呀?这样完美的偷袭你居然也能够破解,而且还解得这么漂亮。”说话的这人应该就是三弟了,此时正被黑鹰的蛇剑缠住脖子。黑鹰自然就是大哥了。黑鹰手一抖,蛇剑发出“哧哧”的响尾之声,消失在手中。
“铁鹰,货品还安全吗?”黑鹰的声音冷峻而透着威严。
“大哥放心,林大人收缴来的货品,一共一万八千九百五十一箱,一箱也不会少。”铁鹰就是二弟,他听出黑鹰话里带着不快,知道大哥生气了,小心翼翼的用手指了指。黑鹰侧目看去,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山洞中传出弱弱的亮光。
“大哥放心,有我们三兄弟守在这里,就算是千军万马,我们又有何惧?”三弟说道。黑鹰回过头来,看了看三弟,双眸中寒光一闪,就象一把冰冷的利剑,蓦地刺向三弟的眼睛。三弟心头一颤,全身的汗毛被那冷光一刺,立刻根根跳着竖了起来,全身发麻。那冷光似乎比黑鹰的蛇剑更让人心寒。虽然蛇剑已是江湖上传言最可怕的兵器之一。
“苍鹰,你知道我的规矩吗?”黑鹰冷声道。苍鹰即是三弟。
“大哥,我知道错了。”黑鹰此话一出,苍鹰心中大骇。
“大哥,我们再也不敢了。”铁鹰听出黑鹰愤怒,颤声道。
“说!”黑鹰的声音斩钉截铁。
“蛇剑一出,必死无疑。”苍鹰轻声说道。
“好。”话音未落,黑鹰已出招。 黑鹰出的不是蛇剑,因为他知道,苍鹰已有所防备,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手。无论谁的剑法如何精妙,却总是要用手握剑的,只要他的手动,苍鹰就能防范。就算不能克制,躲却是能的。必竟苍鹰的轻身功夫也是天下一绝。所以黑鹰没有用手。黑鹰用的是腿。那双能轻易夹死骏马的腿。从来只有人知道黑鹰的剑法精绝天下,那是指他的手上功夫。很少有人知道黑鹰的腿上功夫却在手之上,就连和他共事多年,视为亲生兄弟的两个弟兄也不知道。黑鹰出腿。不但有力,而且迅速。绝不亚于剑光一闪。苍鹰没有注意他的腿,待到看见时,腿已至胸口。没有人会怀疑黑鹰腿上的力量,因为苍鹰已被重重地击中,远远地飞了出去,撞在一棵树上,闷哼一声,掉了下来。这声音,任何人都能听出,应该是胸骨俱裂。
“不要!”铁鹰恐惧地喊道。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他不敢相信一向待他们如亲生兄弟一般的大哥,会下如此杀手。但事实不容怀疑。光在闪,响尾声起。黑鹰身形未停,象一只巨鹰一样转身扑来。蛇剑已出。铁鹰绝望。没有人能从蛇剑下逃生。这点,铁鹰很清楚。所以他没有躲,也躲不开。蛇剑藏在黑鹰的身体里,黑鹰的身体附在蛇剑之上。黑鹰的功夫已成为一种艺术,高不可攀的艺术。看着蛇剑闪着寒光刺来,铁鹰已经明白,自己必须死。他还明白,黑鹰已变节。至于黑鹰为什么会变节,他想不明白。他不能去想,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去做,临死之前的事。他要做什么?他能做什么?想都来不及去想的时刻,他还想去做?蛇剑已至眼前。黑鹰不容他去想,当然更不会容他去做。蛇剑一闪而过。黑鹰的蛇剑又快,又狠,又精,又准。铁鹰颈边的动脉,静脉,齐齐划破。这是杀人的艺术,也是杀人的科学。动静二脉齐破,任何人都会悄无声息的死去。不是绝顶的高手,不能做到如此的精准。不是对人体构造有过很深的研究,不能洞察如此杀人的手法。黑鹰真是一个人才,可惜只是一个杀兄弟的人才。铁鹰也是一条铁铮铮的汉子,他想做的事,就算是眼睁睁的死了,他也要做到。蛇剑一闪而过时,铁鹰手指微动。一支响箭从他手中呼啸而出。响箭不是射向黑鹰,而是射向夜空。响箭带着刺耳的啸声,直射向高空,在最高处“呯!”地炸开。散出无数火花。这是一个求救的信号。
三响箭散出的火花,十里之外都能看见。半个时辰后。两广总督府。也就是钦差行辕,林则徐大人就住在这里。总督府门前有四个侍卫,带刀。六盏灯笼,透亮。两座石狮,威严。一骑快马飞驰而至。马未至门口,人已飞身而下。侍卫拔刀。毫不犹豫。来人飞身跪至门口,手中托着一封封口的信。
“转呈林大人,十万火急!”来人上气不接下气说道。一个侍卫跨步上前,接过信件,转身推门进入。其余三人依旧持刀目视来人,半点也不松懈。总督府内,师爷呈上信件,林则徐披衣掌灯拆看。信上只有一句话。
“黑鹰已变节,一百箱吗啡失踪。”林则徐顿时泄气瘫软,向地上倒去。师爷忙扶住,连声道,“大人保重身体。”这时,总督府外传来一阵杂乱的吵闹声。
“林大人,不好了,有暴民要闯府。”又有一人在窗外叫道。
“出去看看。”林则徐看了看师爷,道。
“大人要小心。”师爷说道,扶着林则徐走了出去。总督府外,四个侍卫持刀而立,侍卫之外是一队清兵,手握尖枪,对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人有很多,举目一看,不下百人,个个东倒西歪,有的甚至躺在地上,有的跪在地上,有的在流鼻涕,有的在抹眼泪,有的在哭,有的又在笑,大多数人浑身在抽搐。
“怎么回事?”林则徐站在门口,眉头紧皱,问道。
“禀大人,这些都是抽烟成瘾之人,不知为何,竟到如此。”一个带刀侍卫答道。
“我们要烟,我们要烟----”人群中有人叫唤起来。
“岂有此理,他们不想活了吗?竟敢到总督府前来闹事。”师爷愤然道。
“唉,烟毒之祸,远胜于洪水猛兽之祸啊。”林则徐叹道。的确,鸦片一旦成瘾,那就没有这些瘾君子们不敢干的事了。只要能给他们一口烟抽,叫他卖儿,他不会卖女。要他跺手,他不敢砍脚。叫他去造反,明知道那要灭九族,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何况只是要他们到总督府前来请愿。真是荒唐,难道这样林则徐大人就会一人赏他们一口烟抽?那他们为何会如此?为何敢如此?林则徐感觉事情并不是表面这么简单。事情当然不会这么简单。人群中有一人飞身而出。象一只沙袋被扔了出来。沙袋直扑林则徐。握枪清兵怒吼,举枪便刺。来人惨叫一声,落在尖枪之上,穿身而过的尖枪最少有七根。人群顿时混乱。
“啊!”混乱中,有人一声大吼,飞了出来。这人就不象沙袋了,倒象个巨大的铁球。有力量,有份量,而且有速度。速度之快,让人难以想象。象一支离弦的箭,又象一颗破空的流星,力量十足地向林则徐砸来。这是刺杀,胆大包天的刺杀。杀手飞过清兵,清兵惊呼,但手中的长枪无法从尸体中抽出。侍卫惊呼,举刀便砍。但杀手一闪身,避开刀锋,直扑向林则徐。杀手出拳。霸气十足的拳,杀气十足的拳。所有人惊呼。这一拳,已经没有人能挡住。所有人眼睁睁地看着林则徐命悬一线。
“呯!”重拳,重击,重响。货真价实的击中,毫无悬念的击中。这是一记重拳击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的声音。关键时刻,师爷没有惊呼。他有比惊呼更重要的事做。师爷跨前一步,挡住林大人,挡住这重重的一拳。这一拳真的很重。师爷和林大人双双飞进府门。杀手落地,似乎有点惊讶。所有的细节他都想到了,唯独没有想到师爷会以身挡住他的拳。杀手稍一分神,已有四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之上。此时,一队马步清兵赶来,将总督府门前所有的暴民团团围住。
“将他们通通带走,关入地牢,明日交由林大人亲审。”侍卫中有一人大声喝道。 谋虎皮
一胭脂巷其实是一条街。一到晚上,街两旁就站满了各式各样的女人。说是各式各样,其实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么年老色衰,或者说是人老珠黄。偶尔也有几个较为年轻的,但一定是相貌随意,或是体态不佳。年轻漂亮的女人不会在这里站街。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让男人中意的。不能让男人中意的女人,当然也就不能让男人为她大把的花钱了。胭脂巷的女人也许不服气,她们在想,熄了灯,在床上,男人的感觉还不都一样?可男人却不是这么想的。马驼背应该也不是这么想的。马驼背六十了,因为人丑,背又驼,又没钱,所以终生未娶。当然,不是他不想娶,是他娶不到。马驼背吃了四十年的牢饭,因为他是一个牢头。很少有女人愿意跟这样一个人丑,背驼,又没钱,吃牢饭的人结婚的。尽管这牢饭也是公家饭,牢头也算是公职。马驼背也曾经想过,就在胭脂巷找一个女人,一个固定的女人,一个可以和他结婚的女人。也还真有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跟过他,一个月。一个月后的一天,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趁马驼背去当班,便把他八十岁的老娘绑在了床上,搜出家里所有值些钱的东西,消失了。从此以后,马驼背八十岁的老娘就瞎了。老娘她急呀,老儿子六十了,连胭脂巷的老妓女都不愿意跟他,娘能不急吗?老娘天天暗自以泪抹面,泪流干了,能不瞎吗?马驼背是个孝子,他发誓,一定要娶一个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为妻,来安慰他老娘。不管他能不能娶到,但他有这个心,能发这个誓,就说明他是一个孝子。但世界是现实的,因为有两种人,一种是现实的男人,另一种是现实的女人。马驼背现在就很现实。今天是他领薪水的日子。马驼背留下给老娘治眼抓药的钱,剩下的全部带上,去了赌场。马驼背去赌场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赢钱。虽然所有去赌场的人都是为了这个目的。马驼背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赢到钱之后,他不想去胭脂巷了,他想去青楼。挨着胭脂巷的另一条街上就有一家青楼,听牢里的同事说,那里面全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服务一流,就是价格太贵。这一点,马驼背能够理解。贵,是因为她们值这个价。马驼背心也不贪,他只想赢够能和青楼中年轻漂亮女人睡一夜的价钱。马驼背从没和这样的女人睡过,所以这是他的梦想,只要能和这样的女人睡上一夜,那么多少也就能安慰一下他那瞎眼的老娘了。然而世上的事,总是十有八九不能让人如愿的。马驼背又输了,每个月的这天他都是输。但他没有输光,还剩一点,虽然这点钱连青楼的门都进不去,但还是够去胭脂巷的。马驼背刚走进巷口,一股廉价的胭脂味就扑鼻而来。马驼背深吸了一口,心头一漾,又有一个月没闻过这种气味了。他用手掂了掂兜里的铜子,他算过了,比上个月来这里时要少了几个,但他相信,找个熟客,杀杀价,应该问题不大。胭脂巷晚上没有灯,所以有点暗。这里的女人不喜欢太亮,暗一点,男人看不出她们的年纪。就算长得稍丑一点,如果身材还没变型,也是很受欢迎的。马驼背挑好了一个女人,讲好了价格,便拉着女人的手朝家里走去。马驼背的家在另一条偏辟的小巷子里,有一个小院子,两间房。马驼背把女人领进一间房内,说了一声,“你在床上等我,我一会就来。”马驼背去了另一间房,八十岁的老娘就住在那里,他要先帮老娘煎好治眼的药水。不多久,一切都妥当了。马驼背先到院子里把手洗了两遍,他知道,手洗干净了,触摸到女人的身体,那感觉会很好。然后推门进了自己的房间。房不大,没点灯,马驼背几步就蹿到床前。来不及脱衣就往被子里钻。
“啊!”马驼背一声惊叫。象是被窝里有蛇,咬了他一口。马驼背滚下床来,背上的驼子摔得生疼。但他顾不得这些了,摸起来就点灯。难道说在床上被蛇咬了,不是蹿出去,夺门而逃,还要点上灯,去看看被窝里是条什么样的蛇?马驼背还真就这么做了,掌上灯,掀开被窝。马驼背倒吸了一口冷气。床上没有蛇,只有一个女人。一个象蛇一样柔软的女人躺在床上。但这女人不是他从胭脂巷带来的,而是一个他做梦也没梦到过这么美的女人。女人年轻,应该是二十出头。女人漂亮,眉若远山,不描而翠;面似芙蓉,不妆而艳;唇如樱桃,不点而红。女人身材绝佳,衣未脱,淡白色淑女装,胸口绣一支浅绿的君子竹。竹子沿着女人胸部的曲线蜿蜒而上,散发着让人无限遐想的气息。女人看着马驼背在微笑。马驼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揉了揉。睁开眼,女人依旧。马驼背狠狠地抽了自己一记耳光。
“啪!”声音脆响。女人“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你不是在做梦。”女人坐起身来,说道。
“我,我----”马驼背有点慌了,结巴起来。
“你也没走错房间。”女人下了床,走到马驼背跟前,嫣然一笑。
“我香吗?”女人那白玉一般的手臂在马驼背眼前轻轻一挥。顿时一股幽香直扑马驼背的鼻间,马驼背忍不住吸了一口,幽香直入脾肺,让他飘飘然,昏昏欲倒。马驼背从没闻过这种香,在梦里也没闻过。这绝不是胭脂巷里的女人能够有的香,这应该是一种大家闺秀的香。
“香,香。”马驼背的魂魄已经飘飘欲出,喃喃道。
“我美吗?”女人对着马驼背浅浅地飞了一个媚眼。
“美,真美。”马驼背的魂魄立刻飞出了头顶,不知所云。
“你刚才摸了我一下,感觉好吗?”女人又问道,声音又轻又柔,既充满了诱惑,又不失高雅。马驼背的手忍不住颤了一下,自己刚刚摸到的,真是这么美丽的一具身体吗?
“你如果听我的话,我就是你的。”女人的声音又柔柔地响起。听到这话,马驼背的魂魄回来了,“扑通!”一下跪在地上。
“你说。只要能和你睡一夜,就是让我死,我也愿意。”马驼背这时候说出了心里话。为了睡一夜而能让男人心甘情愿去死的女人,这世上真的有吗?答案在这里很明确。面对这样赤裸而又火热的话,女人脸上也不禁一红。即便眼前跪着的是一个如此丑陋的男人。
“我不要你死,你死了,你那八十岁瞎眼的老娘谁去赡养呢?我只要你听话。”女人又道。其实女人的话中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如果你不听话,你那八十岁瞎眼的老娘也许就真的没人赡养了。’马驼背人虽丑,背又驼,却并不傻。而且他活到六十了,这话中有话的意思,他能听出来。因为他看到了女人此时眼中闪过一丝摄人的寒光。马驼背心中打了一个寒战。他明白眼前这个女人并不简单。她能够悄无声响地将自己在胭脂巷中带来的女人换掉,当然也就能将自己悄无声响地换掉,或者说是杀掉,包括他那八十岁瞎眼的老娘。女人刚才眼中闪过的寒光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他,马驼背所想的这件事,她能够做到。
二今天不该马驼背当班,但他还是向牢门走去。因为家里有一个天仙一样的女人在等他。因为这个女人要他去做一件事。因为他八十岁瞎眼的老娘在这个女人手中。那样一个天仙般的女人能够要求马驼背这样的人帮她做一件事,相信那定是一件极有风险的事。马驼背一生都没有做过一件稍稍有点风险的事,但这件事他愿意去做,也必须去做。地牢,是关押重犯的地方。地牢将至,马驼背还没有想好今天不该他当班,他却到此的理由。这时,地牢门开,走出一个狱卒。
“马驼背,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去喊你呢。今天晚上牢里新关了一百多个想造反的烟鬼,看押的人手不够了,上头命令所有轮班的人都得回来当值,你快进去吧。”狱卒说完,也不等马驼背回答,就走开喊人手去了。马驼背心头暗喜,难道这是天意?李四现就在牢里。他不是烟鬼,却是和今晚这些烟鬼一起进来的。李四现在是斧头帮的记名老大。为什么说是记名老大呢,因为斧头帮的前帮主川老大刚死不久,做为川老大最看重的手下,他当然要顺理成章地上位。这样一来,帮中自然就有一些不服他的人。因为做老大必竟是件很风光的事,谁都想做,凭什么他做?能跟李四争夺帮主之位的最少还有一人,他叫张三,也在牢里。而直接让斧头帮前帮主毙命的人也在牢里,他是一只老虎。老虎是一个人,且不说他在牢外是如何的风光显赫,即使现在成了牢下阶球,待遇也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他一个人就占了一间牢房。旁边的牢里最少关了二十个犯人。关李四的牢里有三个人,一个是张三,另外是一个狂人。胆敢当众刺杀钦差大臣林则徐的人,当然是狂人。
“你不怕死?”李四有些好奇,问道。
“怕,但我不会死。”狂人答道。
“进了重犯地牢,你还能不死?”李四又问道。
“只要今晚不让我死,我就能活。”狂人又答。
“哦?你能如何活法?”李四不信。狂人笑了笑,也不答话,手握拳,在李四面前随意一挥。一股扑面的热风直扑李四。李四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拳头,握起来象一把大号的铁锤。从这股扑面的热风中,李四感觉这拳头应该很硬。李四突然想起一个人。
“狂人铁战?”李四小心地问道。
“嘿嘿!”狂人又笑了,仍不答话。但意思却很明确了,他就是铁战。李四终于信了,江湖传言,铁战的拳头能够开山裂石。江湖还传言,只要有钱,铁战的拳头敢打任何人。那么铁战当然也就敢打林则徐了。铁战还有一个外号,叫要钱不要命。林则徐今晚没有杀他,铁战就能一拳在牢墙上打个洞,到时候,谁能奈他何?
“是谁请你来刺杀林则徐的呀?”李四话一出口,就感觉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全广州现在至少有一万个人想杀林则徐,你可以一个个去问呀。”铁战又笑,嘲笑。
“嘿嘿。”李四的表情有点尴尬了。但心中却是一喜,他喜欢这样的人,头脑简单,只为钱做事。李四心中有了一个想法。他要收买这个人。夜已深了,看牢的人都已各自找个舒服的地靠着睡了,唯有马驼背睡不着。因为今夜他有心事。还因为牢里的烟鬼们熬不住了,发出些乱七八糟令人讨厌和恐惧的哀嚎声。李四暗自在笑,这些烟鬼都是他找来的。很容易,他只放出风去,说,今晚只要有人去总督府门前坐一坐,事成之后,每人能赏一袋烟。没想到一去就有一百多人。李四就跟着这群人混了进来,因为他想杀老虎。只要他杀了老虎,为川老大报了仇,看谁还敢跟他争帮主之位?没想到张三也混了进来。他也想杀老虎,看来这帮主之位还有得一争。
“吵什么吵?想死吗?”马驼背起身走了过来,大声喝道。马驼背喜欢这种大声说话的感觉,而且非常享受。因为只有在牢里,对着犯人,他才敢这样大声说话,才有机会这样大声说话。马驼背一间一间的牢门走过,回来时,路过李四的牢门,他掉了一样东西。一把钥匙。李四笑了。他等的就是这把钥匙。马驼背什么也没察觉,走远了,找个靠墙的地坐下,闭眼就睡。李四象只兔子样蹦了起来,伸手就抓起钥匙,往牢门的锁上捅去。
“啊!”李四一声闷哼,脖子上被缠了一根细细的纤绳。那是张三。原来他不仅想杀老虎,却更想杀李四。张三是个小个子,面上无须,双手白净,看上去很文静,象个白面书生。但书生杀人,下手一样可以很重。何况他也不是真的书生。张三的手就应该下得很重。因为李四的舌头已被勒了出来。李四挣脱不了脖子上的细绳,一缕求救的目光向铁战瞟去。铁战看到了,却动也不动。因为铁战有原则,不赚钱的生意他从来不做。这是生意人的原则,也是杀手的原则。做杀手岂不也是做生意?难为李四在生死一线的时候还能想到这一点。李四吃力的在胸前摸出一根金条,扔到铁战面前。金条落地,铁战眼前一亮。这是他最喜欢看到的东西。只要有钱,他谁都敢打。铁战挥拳。拳硬如铁,拳快如风。张三什么都算到了,而且算得很准,出手也干净,绝不拖泥带水。但他没算到铁战,更没算到他的拳头。狂人铁战名气很大,因为他的拳头够大,也因为他的拳头够硬。听说他的拳头打牛牛死,击石石烂。铁战曾经扬言,如果有人能够经受他一拳而不倒下,他愿意为此人卖一辈子命。然而从没有人敢去试一试,有人愿意为自己卖命,固然是件好事,但前提是,自己得有命在。张三做梦都想有这种人为他卖命,哪怕是只卖一次命,那他的帮主之位还不是唾手可得?但前提是,他得受这一拳。拳快如风,拳在破风。拳还未到,炙热的拳风就已扑在面上。张三心慌。他恨李四,但他更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没带几根金条在身上。但恨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保命要紧。所以张三手松。张三手松,铁战拳停。铁战拳贵,一根金条只能保命,却不够让他杀人。但这已经足够,牢门之锁已开,李四手中多了一条锁牢的铁链。铁链抖直了象一杆枪,一杆重重的铁枪,直直地挥向张三。牢内太小,张三无处可躲。总不能扑到铁战身后去吧,张三不敢。铁枪已到眼前,张三硬着头皮伸手去挡。
“啊!”那是张三的惨叫。铁链从他手中弯过,重重地击在他的背心。张三狂吐一口鲜血倒在地上。这时,两个狱卒醒来,咆哮地冲了过来。狱卒抽刀。他们要宰了李四。还没有人敢在地牢里象李四这么猖狂过。铁战出拳,双拳。双拳激起一股狂风,不是击向狱卒,而是击向牢门。牢门立刻粉碎,变成无数木屑飞向狱卒。
“啊,啊!”狱卒惨叫。脸上身上钉满了钉子一样的木屑,倒在地上。李四已打开所有的牢门,包括刚进来的烟鬼,还有早就在此的囚徒。
“大家趁乱杀出去,只要到了外面,要烟的有烟,要钱的有钱啊。”李四叫嚣道。牢内顿时大乱,囚徒们如同打了鸡血一般一窝蜂似地向牢外杀去。杀老虎的时候到了。老虎侧身躺在牢内,闭着眼,仿佛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他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为他量身设计的。李四走到老虎身前,正要动手。
“呯!”这时,一声巨响。震天动地。李四心一惊,侧目看去。地牢的墙上开了一个大洞。铁战站在洞前。看来江湖的传言果然不虚,铁战的拳头真能开山裂石。那就更不用说这区区牢墙了。李四暗自摇了摇头,心中想到,此人真是一个可爱的莽夫啊。
三铁战站在牢墙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清凉的空气直入脾肺,感觉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爽。所有进过牢门的人都能知道,牢里和牢外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一墙之隔的空气却是绝不能相提并论的。无论谁在牢里待过,一旦出来,恍如隔世。哪怕只在牢里待过一小会。铁战就有这种感觉。铁战头也不回,撒开腿就跑。铁战发誓,今生再也不愿看到牢里的人。铁战跑过两条街,停下。刚想喘上一口气,身后却有一人拉住了他的衣角。这样的时刻,正常的反应应该是心头一惊。但铁战没有惊。铁战铁拳紧握。准备挥拳。因为他觉得,此时无论是谁,胆敢在身后拉他的衣角,那一定是对他的拳头还不太熟悉的人。那么对于这样的人,铁战有必要让他先熟悉一下自己的拳头。铁战回头,拳欲出。拳欲出,却没出。因为他看到一个人。一个他刚刚发誓再也不愿意见到的人。一个牢里的人。马驼背。铁战没有出拳,倒并不是因为他不忍出拳,而是因为马驼背说了一句话。
“我要买你的命。”这是马驼背的话。
四老虎醒来的时候看到一张美丽的脸。一张美丽如鲜花一般的女人脸。女人的脸如花,眼却如蛇。目光如蛇,而且是毒蛇。
“香君,是你吗?”老虎问道。
“哈哈哈哈,你真是不久前还在广州黑道上威风赫赫,呼风唤雨,想玩哪个女人就能玩到哪个女人的老虎吗?”女人正是沈香君,老虎不久前的老婆。沈香君露出和她如花一般的脸庞极不相称的狰狞状,大笑道。沈香君原是一位淑女。出生大户人家,其父晚年得此独女,又生得极其标致,固视为掌上明珠。沈香君长大后更是才貌双全,闻之者无不仰慕。然而老虎却让其父染上烟瘾,逼得沈香君堕入青楼,从而占为已有。所以沈香君心中有恨。此时看到老虎在牢中被折磨得半死不活,奄奄一息,心中大快。
“他当然就是老虎,就算他是一只真的老虎,胆敢跟林则徐做对,也得变成一只病猫。”说话的是李四。
“你,你是谁?”老虎问道。
“不好意思,我是香君的新男人。”李四笑道。
“你们想怎么样?”老虎现在真的已成为一只病猫了,四肢已经被打断,身体也饱受酷刑。他能活到现在,真是一个奇迹。
“我们不想要你死,只想你身上的秘密。”李四说道。老虎本是一个恶贯满盈的人,他能活到现在,不是一个奇迹。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秘密。一个天大的秘密。老虎本是神仙楼的主人,而神仙楼是全广州经营鸦片最火的地方。林则徐下了很大的功夫才得已知道,老虎的鸦片来自一片神秘的罂粟地。老虎自己种的罂粟地,一万亩。这是老虎有一次喝醉了酒,在广州最红的妓女红艳身上驰骋的时候不小心漏了一嘴。第二天,老虎派去的灭口的杀手回来禀报道,红艳消失了。红艳是林则徐早年就布下的一枚棋,一枚闲棋。然而正是这枚闲棋却在关键的时候,换来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所以老虎不能死,他得受酷刑。但老虎也知道,如果不想死,再酷的刑用在他身上,也不能说。所以老虎还活着。既使林则徐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必也是不会跟李四说的。李四又如何知道?老虎想不通。李四还在笑。笑得很奇怪。既然老虎有在妓女身上说出秘密的毛病,那么他在沈香君身上,当然也有可能犯同样的毛病。而且毛病还可能犯得更大。沈香君还知道,罂粟地的地图一直藏在老虎身上。这一点,林则徐不知道。李四左手握刀,不是砍刀。刀身很窄,刀片很薄,刀锋很锐。这种刀不适合砍肉,但适合剥皮。李四入黑道之前是个屠夫,习惯左手拿刀,剥皮割肉是他的本行。李四现在就打算剥皮,剥虎皮。老虎眼中露出惊骇之色,他知道,一切都晚了,李四应该知道他的秘密藏在什么地方了。李四挥刀。刀只一闪,老虎后背的衣衫就离身而去,露出一块纹着地图图形的纹身来。李四冷笑。刀再挥。
“啊!”老虎惨叫。血光四溅。一块虎皮粘在刀上,老虎的皮。老虎疼得昏了过去。背上的一张皮被人硬生生地剥了下来,铁打的汉子也会疼得昏过去。沈香君冷笑。她本是一位淑女,见人杀鸡都心惊肉跳,不忍侧目,如今见到老虎受剥皮之刑却能冷笑,可见她心中恨有多深。
“当!”一点星光撞在刀上,虎皮飞了出去,钉在房梁之上。门开。站在门口的是马驼背,身后是铁战。那点星光是铁战发出的暗器。看来铁战不仅拳头厉害,暗器功夫也能用得很高明。
“劫狱而逃,全城都开始戒严了,我家虽然安全,但你们也不能不和我打声招呼就在这里割人肉,剥人皮吧?”说话的是马驼背。李四心惊。他惊的不是马驼背,而是铁战。铁战怎么会和马驼背走在一起?李四想不通。
“很奇怪吧?他已经被我买下了,用的就是那张虎皮”马驼背笑了笑,说道。
“虎皮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得到。”沈香君大声吼道。手中有一把短刀,架在一个老太太的脖子上。老太太看上去有八十了,眼也瞎了。那是马驼背的老娘。看来沈香君早就有所准备,提前把马驼背的瞎眼老娘绑在了床上,以防意外。现在就是意外。马驼背看到老娘被人用刀架着脖子,却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意外。
“你一个女人,要那张虎皮做什么呀?”马驼背居然还有心情问道。
“有了这张虎皮,我就能入通天教,见到通天教主,他能满足我的一切要求,帮我杀掉所有害过我的臭男人。”沈香君的声音有点疯狂了。沈香君看了一眼李四,眼中充满了仇恨。因为她知道,李四和老虎其实是一路货色,都是些恶贯满盈的人渣。沈香君脱离老虎后,为了生计,不得不再入青楼。为了生计,也不得不受李四这样的嫖客凌辱。所以她恨。不仅恨老虎,同样也恨李四。所以她跟李四说出了这个秘密。她要复仇,她要得到虎皮,她要见到通天教主。因为通天教主是她的希望,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因为通天教主实力通天。因为通天教主手眼通天。
“只要你答应跟着我,我就能帮你做到这一切。”马驼背道,“因为我就是通天教的。嘿嘿,她也是。”马驼背指了指刀架下的老太太。老太太失明无光的眼中突然精光大盛,身上的绳索猛然断裂。沈香君“啊”地一声叫,被震得飞了出去。刀落下。沈香君的刀。老太太出脚。脚蹬向李四。脚很重,脚很快。李四还没来得及躲闪,胸口便已遭重击。李四惨叫一声飞了出去。刀在空中,还没落地。老太太脚未收,借着李四的力量反弹而出。老太太伸手,刀已到手中。刀锋急转,直刺向马驼背。只这一招,干净,利落,漂亮。这一招,绝不是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所能使出。这一招,没有几十年杀人的经验也绝不能做到。这一招,堪称经典。绝妙的技巧,经典的杀招。刀转瞬即至。马驼背眼睁睁地看着刀漂亮地杀来。他没有躲,他躲不过。不是一流的高手,甚至都看不清这漂亮的刀光。马驼背不是高手,甚至二流三流都算不上。马驼背居然还在笑,冷笑。他不是高手,却有人是高手。高价才能请到的高手。铁战。铁战出手。铁战出手,通常就是出拳。铁战出拳,那一定是重拳。铁战的原则是,搏虎用全力,搏兔亦用全力。铁战已用全力。重拳夹着热风击向杀来的老太太。老太太心惊,手顿。杀人固然是她的目的,但前提是,她得有命在。铁战的拳能击毙一头强壮的公牛,更不用说她只是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太了。老太太想躲。她能躲开。但马驼背不让她躲。马驼背出手。马驼背抓住老太太手中的刀。刀很锋利,马驼背立刻血涌满手。老太太大惊,手欲松。但为时已晚。铁战的拳已重重地击在她的身上。老太太飞了出去。
“虎皮归你了。一万亩罂粟地,拥有它,那不止是拥有金钱,还能拥有权力。”马驼背擦了擦手中的鲜血,看了一眼地上死去的老太太,心中一阵释然,缓缓说道。
“你是通天教众?”铁战没有去看虎皮,而是看着马驼背,问道。
“是的。通天教,教通天,我只不过是一枚闲棋,闲在这里四十年了。”马驼背道。铁战心惊,心头猛颤。这是一个什么教?能在四十年前就布下这枚闲棋?那么它在全国到底布下了多少枚这样的闲棋?这就是通天教。传说中通天教主是一个能和当今皇帝相提并论,分庭抗礼的人。他的势力通天,手眼通天,他是民间的皇权。
“你不怕?”铁战问道。
“嘿嘿,我都六十了,没几年活头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我只要那个女人,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过几年舒心的日子。”马驼背看了看还在昏迷的沈香君,笑道。他又看了看死去的老太太,又道,“其实我早就厌倦了这样闲置又提心掉胆的日子了,只是我打不过她。她是通天教安排在我身边监视我的人。”
“好,六十了,是该过几年舒心的日子了。”铁战也看了看沈香君,道,“她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只是摊上通天教,不会有好结果的,你能带她走最好。”铁战说完,摸出一根金条递了过去。马驼背也不客气,接过金条,几步蹿到沈香君身前,背起,再几步便蹿到门外,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夜色中。铁战看着马驼背消失在夜色中。双指入口,发出一声响亮的哨声。一只鹰从夜色中飞来,飞进房中,抓下虎皮,落在桌上。铁战笑了笑,拔下一根鹰毛,毛之颜色如铁。铁战蘸了蘸虎皮上的血,在一张白纸上写道;禀上,虎皮已到手。通天教之第二入场卷已妥。写完,卷起,绑在鹰腿上。铁鹰呼啸一声飞出门外,飞入长空。
夺配方一夜已深,子时将至。月仍高挂,云淡星稀。如果按生活习惯来分类,那么世上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生活在白天,对于辛苦一天的人来说,夜晚无疑是上天对他们的一种恩赐。夜深人静,此时正是做春梦的最佳时刻。另一种人生活在夜晚,即夜生活。夜生活其实是一种奢侈的生活,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只有那种对时间和金钱充满了优越感的人才能够享受。还有一种人生活在夜里,不是为了享受,只是为了工作。在夜里工作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浪漫,而是因为有些事,白天不能做。美国环球公司驻广州办事处位于广州最繁华的商业区,此时正灯火通明。威尔逊是个白人。阿泰是黑人。他们就是在夜里做事的人。威尔逊先生是美国最顶尖的化学家。阿泰是美国蝉联三届的重量级拳王,他现在是威尔逊的保镖。在美国,威尔逊也许少有人知道,但拳王阿泰的名字却是无人不晓的。据说阿泰十六岁入拳坛,打拳二十年,从无败迹。败在他手下的拳王一共有九位,死在他手中的拳手三十六位。手上沾的鲜血太多,难免会让人心生厌恶,甚至是恐惧。所以正当阿泰位于拳坛颠峰的时候,已无人再向他挑战,或者说敢向他挑战。所以阿泰寂寞。所以阿泰退役。这年阿泰三十六岁。曾经有人花高价聘请他去做总统马丁.范布伦的私人保镖,阿泰不去。阿泰生性高傲,他又不缺钱,不愿意去做别人的打手,哪怕对方是美国的总统。但阿泰却成了威尔逊先生的保镖,而且跟他来到了中国。因为威尔逊跟他说了一句话,“只要你跟我去中国,我能让你成为比总统更富有的人,也能让你成为比总统更有权力的人。”只这一句话,阿泰来了。人性即是如此,钱权的诱惑无人能够抵挡。一个人不爱钱,视钱财如粪土,那是因为他没见过用黄金做成的粪土。一个人生性高傲,鄙视权势,那是因为他没有掌握过生杀大权。而在此时的中国,只要你拥有鸦片,你就可以拥有一眼望不到边的金钱。只要有人抽上你的鸦片,你就能够掌握这些人的生杀大权。威尔逊拥有的不是鸦片,他拥有的是能将鸦片提纯一百倍的化学配方。他把这种鸦片的高度提纯物叫做吗啡。这是他的发明。有发明就会有专利。专利就是能独享的利益。威尔逊就是到中国来享受他的专利的。他要在中国找一个有实力的合伙人,建设出一个空前绝后的毒品帝国。所以环球公司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舞会。所以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实力的人。现在是钢琴独奏,琴声悠雅,与会的人都相互交换着舞伴,应着琴声,翩翩起舞。但有一个女人坐在小圆桌前,独自品着高脚玻璃杯中的红酒。她没有跳舞。不是因为她形象不佳,没人请。而是因为没人敢请。女人年轻,貌美,发似云瀑,肤如白玉。着一身纯丝的洁白色旗袍,紧紧地裹住女人那曲线诱人的身体,胸口绣一束粉红色的樱花,散发着独特的异域气质。气质是一种很微妙的东西。不借助于美貌,却能让美貌更能摄魂。女人具有的是贵族气质,气质中的极品。这种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慢慢沉淀下来的精华。这样的女人,男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感觉上天待他不薄,如果硬是要上前攀谈,那肯定是自取其辱。所以这种女人注定寂寞。威尔逊叨着雪茄烟,站在二楼的环形阳台上默默地看着一楼大厅内跳舞的客人,他细细地审阅了所有与会者的资料,他看中了这个女人。不是因为女人的美貌和气质。而是她的身份。日本皇家后裔。威尔逊决定要请她跳支舞。威尔逊掐灭了手中的雪茄烟,慢慢地走下楼梯。女人身边却出现了另一个男人。中国人,长辫子,却能着西装,打领带,穿皮鞋。男人很绅士,腰稍弯,手微伸。女人微微一笑,起身,搭手,便和男人进入了舞池。所有偷偷看着女人的男人都暗自摇头。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请她跳舞了。威尔逊停住。阿泰贴在他身后,寸步不离。男人名叫沧英,三十二岁,籍贯北京。他送上的拜贴是纯金打造,这足以证明他的魄力。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姓觉罗,这是皇家的红带子后裔,身份显赫。无论是真是假,威尔逊都得站住。正统皇家爱新觉罗氏的直系子孙为大宗,束金黄带,也叫黄带子。红带子后裔是指爱新觉罗氏的旁系子孙,束红带,算是皇亲国戚。威尔逊不愿得罪这样的人,也得罪不起。
“小姐是日本人?”男人带着女人缓步起舞,柔声问道。
“哦?你如何知道?”女人有点惊讶。说的却是流利的中国话。
“我认识这朵樱花,只有日本才有。”男人萧洒,风度翩翩,看了看女人胸前的那朵花,露出坏坏的,却不让人讨厌的微笑。女人看到男人那坏坏的笑,不禁脸上一红,头微微低下。
“我叫沧英,沧海的沧,英俊的英。”男人又道。
“呵呵,”女人笑了,看了看男人那张英俊的脸,道,“我叫樱子,日本人。”
“好美的名字,比这朵樱花还要美。”沧英是皇家后裔,自然风流成性,和女人调情是他的本行。樱子一阵娇羞,脸上又红。威尔逊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东方女人,更未觉察这女人已摄中他的魂魄。威尔逊已忘了一切,他要试一试。威尔逊下楼,走进舞池。沧英是个有绅士品味的人,此时却做了一件有失风度的事。沧英突然手一紧,搂住樱子的腰,贴在胸膛上。
“啊!”樱子惊呼。威尔逊惊呆。不是因为沧英的无理,而是因为一把刀。一把长刀贴着樱子的细腰一刺而过。刀长两尺余,刀面窄而薄,刀刃极锋,刀身略成弧形。这是一把日本长刀。樱子惊呼不是因为长刀刺腰,因为长刀已刺空。也不是因为沧英搂腰的手太紧,因为沧英已松手。樱子惊呼是因为长刀已杀向另一个人。长刀已转向。闪着寒光刺向威尔逊,就在他惊呆的时刻。日本刀是被世界公认的最科学,也是最有杀伤力的刀。而这种日本长刀却是只有日本最高级别的武士才配使用。刀很完美,刀法同样完美。拿刀之人身着日本武士服,步法轻盈,刀法娴熟。刀很快,闪着寒光,转瞬便杀到威尔逊的眼前。沧英摇头,他已看出,这一刀下,任何一流的高手都无法躲过。他突然想起一个人,一个可怕的人,黑鹰。江湖传言他的蛇剑是这世上最可怕的兵器,看来传言有误。沧英认为这世上最可怕的兵器是这把长刀,就算长刀刺向的是黑鹰本人,恐怕也是躲不过的。当然威尔逊就更躲不过了,他只不过是个化学家,根本不会武术。他不会,但他的保镖会。但阿泰只是个保镖,不是神仙,他也无法让威尔逊躲过这致命的一刀。但阿泰还是出拳,他是拳王,必须出拳。阿泰身高两米,拳很大,拳也重,拳也很快。阿泰没有想把刺来的长刀打偏,因为长刀快得让他根本看不清。但人还是看得清的。阿泰滑步,出拳,一气呵成。只这一招,便能看出阿泰的拳王头衔并非浪得虚名。阿泰的拳夹着劲风,重重地击向武士。在美国,被阿泰打死的三十六位拳手中最少有二十四位就是死在他这重重一击之下。威尔逊如果中刀,必死。武士如果中拳,亦必死。
“啊!”这是一声惨叫。一只黑手掉在地上。武士不想死,但刀也不愿意减速。长刀一翻,掉在地上的是阿泰的拳头。大厅内的客人顿时惊吼,四散逃窜。威尔逊又惊。不是因为阿泰的拳已离手。是因为樱子已经扑来。樱子是高贵的淑女,此时却似一只下山的母虎。樱子的身形之快,不亚于武士的长刀一刺。威尔逊顿觉全身一麻,穴道已被点中。樱子象提着一只小鸡一样提着威尔逊飞出了门外。 二樱子还有一个身份,现任广州黑龙会负责人。其功夫之高,不输给任何男人。樱子提着一百多斤的威尔逊象提一只小鸡,刹时到了门外。樱子全力飞奔,几步拐进一条巷子,穿过三条街,翻过一堵墙,折一个方向,再跑出十分钟后,停下。樱子手松,威尔逊象只草包一样被扔在地上。
“把吗啡配方交出来,你可以不死。”樱子说道。面容冷峻,语气冰冷而充满杀意。
“请不要杀我。”威尔逊先生的穴道已开,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美国人的思想一向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任何东西在他们眼中,包括尊严,荣誉,理想,都比不了自己生命的可贵,更何况是区区一纸配方。威尔逊只是不能理解,一个如此美丽的东方女人,为什么也会有如此可怕的一面。听到樱子那冰冷的声音,他已经知道,这个女人的话是值得相信的,只要自己胆敢说出半个不字,樱子就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而且还会杀得很容易。其实这不难解释,美国人一向不能理解东方人。因为东西方的文化不同,为人处事的方式自然也就不同,如果硬是要拿西方的那一套来诠释东方的文明,那后果只能是一种,自欺欺人。威尔逊不想死,也不想受辱。颤抖着手摸出一个信封。樱子笑了,笑容冷峻却又无法掩饰她独有的妩媚。樱子甚至不太相信,这让人梦魅以求的吗啡配方竟会来得如此容易。这就是威尔逊,这就是美国人,保命要紧。樱子伸手。手刚触及信封,蓦然而收。一道白光闪电而下。那是刀光,正劈向那伸出的手臂。配方固然重要,但手臂还是万万不能丢的。所以樱子手缩。樱子手缩,刀却不停,稍一转锋,配方已贴至刀面,刀光一闪而没,一点鲜血溅向黑夜。
“啊!”威尔逊惨叫,声音痛苦而急促。那是因为刀光一闪而没时,正好划破他的咽喉。刀法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樱子眉头微皱,不是因为这招刀法使得漂亮。而是因为拿刀之人更加漂亮。拿刀之人一身纯白色日本武士服装,身材适中,面容清瘦俊美,如果他不拿刀,走在街上,回头率一定很高。问题是他现在长刀在手,刀横在眼前,配方贴在刀面上。男人说了一句话,用的是日语。樱子大惊。男人的话也不特别,中文的意思是,“我叫高桥。”樱子惊的就是这个名字。高桥是德川幕府的死士头领,也是日本国内公认的第一高手。在日本,主宰一切的是德川幕府,而不是天皇。天皇这个词在日本,与傀儡同义,这一现实已存在两百多年,直至现任仁孝天皇。两百年前,德川家的祖宗德川家康趁其老主子丰臣秀吉病死后,毅然兵变,击败丰臣家族,夺得天下,结束了历史上的桃山时代,却并没有开国称皇,而是将天皇收于帐下,任由驱使。这一做法,和中国古代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有点相似。既然天皇还在,被麻痹的日本人也就渐渐安于现实。这一傀儡时代就是被日本人称为的江户和平时代。然而世上哪有永久的和平?两百年后,日本经济持续下滑,渐趋崩溃,生活在最底层的农奴最终不满政府的强势压迫,纷纷跳出来带头与政府相抗。德川幕府对国内的经济下滑束手无策,唯一能做的就是四处派兵镇压那些蠢蠢欲动的农奴。这一切仁孝天皇都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是人都不会甘心做一辈子傀儡,何况他还是一位天皇。于是他指派亲信九井一郎秘密成立黑龙会,暗中和幕府抗衡。不光是在日本本土,黑龙会的成员还渗透到境外,成立黑龙分会,以图聚集实力,在最关键的时刻回国助天皇一臂之力。在中国的樱子就是一例。看来德川幕府对黑龙会在海外的行动已有所察觉,所以遣高桥前来一探究竟。樱子心惊,心中却打定一个念头,幕府的死士竟然找到了自己,那就不能再放他回国。不然天皇将受到威胁。
“你说什么?”樱子却故意装作听不懂,问道。
“樱子小姐的大名,我在日本本土就已听说。本人对小姐的智慧和胆识深感钦佩,但白幽灵身为幕府死士,吗啡配方也是幕府将军所需要的,不得矣对小姐不敬,请原谅。”没想到高桥居然也会说中文,而且说得还不错。白幽灵是高桥的另一个名字。高桥的刀就叫幽灵刀。据说此刀杀人从来只沾一滴血,然后隐没在刀身中,就象一个灵魂附在了刀身上。故此得名。人如幽灵,刀如幽灵。听到这话,樱子反而心头一松,该来的总是要来的,躲不是办法。樱子发出一声冷笑。高桥皱眉。六个黑衣蒙面的忍者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高桥周围,那是黑龙会的杀手。六人围成一个圆,将高桥围在中间,六把长刀高举过肩,刀刃之间的角度都是六十度,刀锋直指高桥。象六个黑幽灵。空气顿时凝固,杀气缓缓地从刀锋上逼向高桥。六方刀阵,六刀夺命,这是樱子在中国训练已久的绝杀阵势。樱子以为,这六人联手,当今世上不会有任何人能够从他们的刀下逃生。就连她的授业恩师九井一郎先生,也只不过能在这刀阵中支撑三分钟而矣。樱子已经得到日本国内的密报,九井一郎在返回日本的时候已经死于高桥的刀下。所以这刀阵正为高桥而准备。现在刀阵已成。是为恩师报仇的时候了。高桥大意了,他一生中自恃武功高强,从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他杀人,从来都是让对方先出手,然后一招制敌。但高桥一看这六人围成的刀阵,立刻就知道,这六人联手,威力之大,超过六十个高手拿刀向他轮翻攻杀。因为刀阵布局无懈可击,六把长刀上的杀气已将他牢牢压住。高桥无论从哪个方位出刀,另外五把长刀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刺进自己的胸膛。这一点,樱子当然知道。所以樱子冷笑。她要看看高桥到底如何出刀。高桥没有出刀。高桥双手握刀,缓缓横于胸前,双目微闭,一动不动,象一尊雕塑。一阵风吹过,粘于刀面的配方呼呼作响,却不掉下来。樱子眉头微皱,她知道,这是一种极高明的内家功夫。樱子只听说过,中国太极拳中有一种叫“雀难飞”的功夫,就是放一只小鸟在伸开的手中,运功时,小鸟却飞不出掌心。而能将这种功夫运到刀上,粘住纸片,让风吹不走,樱子闻所未闻。看来高桥的武功之高,远在传说之上。高桥不动,忍者也不动。高桥不知从何处下刀,忍者亦然。高桥立于圆中,看似处处皆是漏洞,其实处处无漏洞。忍者中如有一人率先出刀,此人必死。如六人同时出刀,那么六人的破绽就会同时出现在高桥眼中。再完美的阵法,也总会有它的破绽。这是世上不变的真理。高桥知道,樱子也知道。又一阵风吹过,高桥衣襟骤起。刀未动,刀上的配方却随风飞起,向一个忍者的眼睛飞去。这难道是偶然?不是,只是高桥不愿让鲜血染透了配方。配方飞来,忍者眨眼。这就是战机。幽灵刀动。幽灵刀动,黑幽灵亦动。立刻围着高桥飞速转动起来,刹时间,黑色与白色混成一体。
“当当当当!”刀声脆响。刀响过后,刀停。高桥持刀而立,刀阵已破,六个忍者倒在地上抽搐,咽喉皆破。白色的武士服被染成了红色,高桥在喘息。这也是战机,樱子的战机。她不能给高桥以喘息之机。樱子应该出手。樱子出的不是手,而是长发一甩,一只银簪象一颗子弹从长发中射出。樱子身形一展,象一只苍鹰紧紧地跟在银簪后面,向高桥扑去。银簪如箭,亦如剑。这才是真正的绝杀之招。樱子在脑海中已经演练过千百次,只为绝杀高桥。任何高手也绝不可能在六方刀阵中全身而退。高桥已受伤。这是一支致命的银簪,更何况它身后还跟着更能致命的银簪的主人。银簪转瞬而至眼前。高桥出刀。
“当!”银簪飞开。樱子冷笑,她等的就是这一刻。高桥空门已露。樱子出手。龙爪手。此功原为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极少有人练成,中者非死即伤。没有人知道樱子竟会用这招,而且用得还很高明。高桥心惊。高桥惊的不是樱子的龙爪手,而是一把刀。一把刀已从半空中无声无息地向他劈下。刀风如微风拂柳,刀势如霸王劈鼎。拿刀之人轻功应该高到了极点,刀至头顶,高桥才蓦然后感觉到一股袭人的杀意。不是一流的高手,不可能将刀用得如此高明。不是一流的高手,不可能出手配合得如此完美。高桥必须选择,或死于刀下,或亡于手中。被龙爪手击中,也许会死。但被刀击中,那必须死。所以高桥出刀。幽灵刀,刀如幽灵。
“当!”刀至头顶,半空之人飞了出去。
“呯!”高桥亦飞了出去。高桥已被击中。听声音,那应该是胸骨俱裂所致。即使不死,今生也休想再言武术。
“啊!”惊叫,亦是惨叫。幽灵刀如幽灵一般飞了出,象一支箭,蓦地射入樱子体内。樱子惨叫,中刀。空中之人飞落到地上,竟是沧英。配方仍在风中飘舞,沧英抻手接住。另一只手扶住樱子。无论樱子如何凶狠,但她总归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沧英不忍让她倒在地上。
“你一个女人,要这张配方又有何用?”沧英怜惜问道。
“有了它,我就能得到通天教的支持,就能增强实力杀回日本,为天皇效力。”樱子看了看沧英,露出惨笑道。沧英愕然。又是通天教。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竟有如此的吸引力,又有如此的实力?
“可惜,樱子已经尽力,无法再报效天皇了。”樱子又道。
“唉,你都这样了,还想着你的天皇呢?你要是不死,做个平凡的女人吧。”沧英看着樱子那张俊俏而又惨白的脸,满是怜惜。
“你是一个好人,我以前也碰到过一个象你一样的中国人。如果我能不死,我一定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做他的妻子。”樱子挤出一丝笑容道。沧英抱起樱子的身体,向夜色中缓缓地走去。三夜更深沉。明月依旧。两广总督府内悄无声息,林则徐大人独居一室,秉烛等待。窗已开,月光温柔地射进窗内。林则徐坐在窗前,静静地注视着夜空,他在等待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连跟了他近二十年的师爷也不知道。师爷睡了。林则徐睡不着,他不能睡,他在等一封信,第三封信。不久,夜空中有了些许动静,一只鹰落在窗前,羽色苍灰。林则徐从苍鹰脚下取出一张纸条,就着烛光,纸条上写着;禀上,配方已到手,第三张入场卷已妥。林则徐舒心一笑,将纸条点燃,然后一口吹灭烛火。 三张入场卷 一子夜已至。广州城内所有安分的居民都已入睡。所有做正当生意的商铺也已经歇业关门了。李老头的凉茶摊还没有歇业,但谁也不敢说他做的不是正当的生意。李老头的凉茶摊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口,一杆破旧的竹杆撑着一只破旧的灯笼,淡淡地照着。李老头其实是个老实人,他做的生意也很简单,就是卖点凉茶。广州天热,人都好这口。李老头的凉茶摊和别人有点不同,别人都是白天摆摊,他却是晚上开工。这么晚了,除了乞丐,鬼才来喝他的凉茶?李老头的凉茶摊还真是专门为乞丐开的。当然,偶尔也还真有几个象模象样的人来光顾呢。黑鹰永远是黑衣蒙面,他也许不能算是一个象模象样的人。铁战是个狂人,也不能算。但沧英绝对能算,不仅相貌英俊,而且身份显赫。三种绝然不同的人此时却坐在同一张凉茶桌上。四方的桌子,三人各占一方。桌上摆着三碗凉茶,一人一碗。铁战和沧英的碗边各放着一根黄灿灿的金条,难道这是茶资?李老头的凉茶如此之贵?黑鹰前面的碗边却放着一个油纸小包,油纸已打开,里面是一些面粉样的白色粉末。这三个人,放在任何地方,绝对都是独挡一面的豪杰。但是他们坐在这里,却只能是三个普通的茶客,而且好象还是不太受待见的茶客。因为他们的待遇好象还不如乞丐,即便是他们的桌前摆着黄灿灿的金条。他们的待遇的确不如乞丐。李老头的凉茶摊就两张桌子,另一张坐了十个人,却都是衣着破烂,恶臭袭鼻的乞丐。乞丐们在喝凉茶,李老头看着他们笑容满面,却正眼也没看看旁边那三个豪杰一眼,包括他们面前的金条。乞丐们还三三两两地从黑夜中结伴而至。待到凉茶摊前,伸出缺口的破碗,李老头也不说话,却依旧笑容满面地抬起那把黝黑的大茶壶在他们的破碗中点了几点。桌子坐不下了,乞丐们就蹲在墙根,谁也不放在眼里地喝起来。看到这里,沧英皱眉。铁战的一口怒气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就想发作。唯有黑鹰就象一尊黑色的雕塑,坐着一动不动,因为黑巾蒙着面,谁也看不见他的表情。见黑鹰不动,沧英眉松,铁战再一次将那口怒气咽了下去,缓缓地坐下。因为他们三人都是有求而来。他们求的就是李老头。看到这些乞丐喝茶还算喝得满意,李老头这才慢慢地向三位豪杰走来。李老头的眼里没人,他看到的是桌上的东西。李老头看上的不是那黄灿灿的金条,却是那一小包的白面粉。李老头伸出小指,用指甲挑起一小点白面粉,放在鼻前,深深地一吸。然后微闭上眼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稍稍,李老头脸上流露出极为满足的笑意,身体不自觉地轻微颤抖起来。
“啊----,这真是个好东西啊,就算世上最美的女人,也比不上它。”李老头睁开眼,满意地笑道。能比黄金和美女还吸引人的东西,那当然不会是面粉了,它叫吗啡,是比鸦片还纯一百倍的好东西。黑鹰发出一声轻笑,他知道,可以交易了。李老头包起油纸包,揣进怀内,坐了下来。
“你的生意,我做了。”李老头看着蒙面的黑鹰,道。铁战和沧英对看了一眼,他们不敢相信,黄灿灿的金条,却比不上一小包白面粉更有吸引力。
“我要入围场。”黑鹰道。李老头在微笑,却并不答话。这是他的规矩,做生意,从来是你买我卖,价钱合适才做。竟然两根金条的价钱不合适,那么他们必须退场。李老头的规矩是他自己定的,看上去也好象还算合理,但合理却并不等于真理,也不等于权威,更不是不能破的。尤其是在这乱世,在这些豪强面前。李老头的规矩二十年没人破,无人敢破,并不是因为他武技超群。李老头是个普通的老头,不会半点武术。也不是因为他有后台,后台再硬,碰上连皇帝派来的钦差都敢杀的亡命之徒,那他也只有亡命的份了。所以这些都不是原因。原因是,如果破了他,那么无论是黑道的枭雄,还是白道的英雄,那都无人可求了。所以无论是黑道上的恶霸,还是白道中的君子,都谨守着这条规矩。所以沧英只能皱眉,铁战只能咽气。因为他们都是有求于李老头的人。李老头到底是如何的神圣人物,竟能让这些豪强都来有求于他?李老头并非神人,他只是广州地界上消息最为灵通的人。无论是你想知道哪家寡妇养了汉,还是哪家男子偷了人,或是你想知道钦差林则徐晚上睡哪里,还是驻广州的绿营军队有多少人,他都知道。甚至你想打听天下最神秘邪恶的组织,通天教的秘密,他也知道一点。当然,前提是,价钱得合适。李老头只是个卖凉茶的,他如何知道这些?他的消息来源就是这些乞丐。李老头好善,乞丐们来讨茶喝,他从不拒绝。李老头也好事,乞丐们在广州城里见到的,听到的,奇闻也好,轶事也好,他都爱听。乞丐们喝了他的茶,又找到一个愿意听他们胡侃的人,一个个如同得了知音,竟争相恐后,天花乱缀地讲与他听。李老头也很精明,他知道这些消息到了一定的时候,是能卖钱的。所以就有人找他来买。这就是生意,精明的生意,也是童叟无欺的生意。做生意的人,当然是有人爱,也有人恨的。但如果有人想要杀他,那却只能是在心中想一想,倘若不慎表现在了脸上,那此人立刻就会死于非命。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想留着他,以便在关键的时候能买到致人于命的消息。所以李老头还活着。所以他的规矩也不能破。这点黑鹰很清楚。黑鹰拾起桌上的两根金条,掏出两包吗啡来。李老头笑了,接过。三包比黄金还值钱的东西,只换来四个字。
“金家夜宴。”李老头笑容还在脸上,黑鹰已出手。寒光一闪,那是蛇剑。剑身如蛇,剑声如蛇之响尾。蛇剑一出,必有人死。李老头已死。李老头不是死在蛇剑之下,死在蛇剑之下的,是他身后的一个乞丐。李老头背后中刀,刀在乞丐手中,血滴刀尖。乞丐中剑,颈间动脉已破。乞丐吐出一句话,“敢与通天教为敌者,必粉身碎骨。”说完倒在地上,便再也不动了。黑鹰的蛇剑已消失,隐入身体之中。黑鹰默默地看着死时还带着笑容的李老头,面无表情。因为无人能看见他的表情。李老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黑鹰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消息。 二围场。按字面上的意思是,围起来专供皇家,贵族打猎的地方。清王朝有名的木兰围场就在河北承德北部,占地约一万零四百平方公里。广州也有围场,也是围起来打猎。但却不是给皇家,贵族打猎,而是给与此作对的人打猎。竟然是围起来了,那一般的人当然是进不去的,林则徐进不去,黑鹰也进不去,因为他们不是局内人。不是局内人,大多数都不会知道围场的存在,更不能找到入围场的门径。这是一个神秘的组织,其势力之大,遍布整个广州。其组织之严密,更是让人难以想象,二十年来,至今没有一个局外人进入过这个组织。所有的人都是只闻其名,而未见其实。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二十年来,广州所有的鸦片生意八成以上是由他们来控制。林则徐做梦都想把他们连根拔起,但是至今却对他们一无所知。金百万其实不止金百万。金百万是一个人,钱多,据说有很多高官手头紧的时候,都找他借过钱。满清政府有明文规定,仕位不得经商,当官的花销大,俸禄,养廉银子当然是不够用的,不经商,那就只有贪腐,这很正常,历朝历代都是如此。但贪腐得来的钱必竟还是黑钱,得洗干净了才能用得舒服。金百万就是一个能让他们舒服的人。他有本事让这些黑钱变得干净如水,而且还能象滚雪球一样,让这如水的钱越变越多,因为他是一个生意人,生意做得大,也做得好。金百万做的是全广州最赚钱的生意。至于是什么,没人知道。金百万也好善,钱多了,稍稍行点善,赚个好口碑,这是当下的生意人最愿意做的事。花钱不多,效果却很好。据说曾经一天中有五十七个乞丐到他家门口乞讨过,金百万是来者不拒,每人发一个白面馒头,从此以后,金大善人的善名在广州,家喻户晓。这个善名来得真是容易啊。金大善人其实很低调,真正有钱的人大多都很低调。如果一个人总是炫耀自己有钱,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人没钱,或是钱不多。这些是属于半吊子晃荡的人。有钱的人,谁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因为那样会很危险。金大善人倒不是个怕危险的人,因为他几乎从不出门,即使出门,也不会有人认识他,因为他的穿着打扮就是那种普通得一走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到了的普通人。当然,这点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贴身总有一两个武功高强的保镖,暗中有多少个,那就无人知道了。有钱的人,平时你是看不出来的。如果一定要看,那得到他家去看。金大善人的家很大,门面却很普通。金大善人今天六十大寿,请了街坊四邻的所有人来吃饭,认识的,不认识的,就算是乞丐,今天讨到他家来,也能上席,有饭吃。外宅的院子摆了两百桌,座无虚席,直闹到深夜。既然有外宅,那当然也就有内宅了。金大善人虽是个商人,却也极好文雅,他最欣赏的文人是曹雪芹,所以其内宅的精致,奢华程度尤胜曹公子笔下的大观园。金大善人的内宅也叫大观园,但没有人知道,大观园即是围场。林则徐不知道,因为他不是局内人。黑鹰也不知道,但他明白,大观园内今晚一定有好戏看。因为凉茶老头已经说到了金家夜宴。大观园内,好戏即将上演。
三想到金家夜宴上去喝酒,很容易,金大善人是来者不拒。但如果有人喝到兴头上想进大观园看看,那却很难。准确的说,那很危险。大观园是和外宅相连的,却有三丈高的墙隔开,门口站着两个人,带刀。门口两丈外用红毯铺地,意思是,非请勿入。有一个乞丐想是喝醉了酒,也许他还是个色盲,看不清那耀眼的红色。也许他还真想进大观园里去看看,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歪着身体向门口踉跄着走去。一脚就要踏上红地毯,脚还未落下,一口鲜血便吐了出来,倒在了红地毯外。立刻就有两个人跑过来,架起乞丐,向外走去,嘴里不停地说道,“不能喝就少喝点,看,吐血了吧?”黑鹰坐在人群中,他看到乞丐倒地身亡,却没看清门口那人是如何拔的刀。黑鹰心惊,此人的刀法快到自己连看都看不清,竟会给人看门?那么拥有这样的高手看门的主人,究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黑鹰不敢想。这就是实力。然而真正的实力还在门内。黑鹰打消了跃墙而入的想法。因为那不现实,他是来做交易的,不是来送死的。黑鹰也是个有实力的人,但有实力的人的想法却并不代表权威,更不能让别人也照他这么想。至少沧英就不是这么想的。沧英直径向内宅门口走去,这个高贵而又英俊的男人,简直就是男人中的奢侈品,他想干什么?不会是想让看门人的快刀在他英俊的脸上划上一刀吧?沧英也是玩刀的,但不知道谁的刀更快。黑鹰睁大了眼睛,他知道好戏就要开始了。因为沧英的脚正往红地毯上迈去。
“呯!”一声巨响,就象铁锤砸墙的声音。没错,墙被砸开一个大洞。但砸墙的人用的不是铁锤,而是铁拳。砸墙的人是铁战。黑鹰暗自摇了摇头,感觉这个人还真是可爱,好象世上就没有他不敢打的东西。沧英脚停。所有喝酒划拳的人都停。齐齐向铁战看去。铁战站在洞口,双手叉腰,居然还在傻傻地笑。看来他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然而天下并没有乱,喝酒划拳的人只看了他三秒钟,依然是喝酒划拳。他们看到的仿佛只是一只兔子撞在墙上,就算墙被撞了个洞,也没什么稀奇的。铁战的笑容顿时一僵,大失所望。看来他的轰动举动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但铁战也只失望了三秒钟。他又笑了,而且笑得眯了眼睛。因为一位身着艳丽旗袍,身材绝好,年轻貌美的女人从洞里走了出来,看着铁战在笑。所以铁战也笑。因为女人很惊艳。更不可思议的事出现了,女人拉着铁战的手钻进了洞里。黑鹰瞪大了眼睛。铁战消失了,洞内立刻钻出四个男人,开始糊墙补洞。沧英一脚踏在红地毯上,袖中的短刀蠢蠢欲出。只要看门的人敢动一下手指头,他就敢让这手指头掉在地上。奇怪的是,看门人动的不是手指头,而是上面的大头。看门二人低下头,弯下腰,恭恭敬敬请沧英进了门。黑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怪事天天有,今夜特别多。两位身着旗袍的美女踩着猫步直径走到黑鹰面前,说了一句话,“金老爷恭请黑鹰入围场。” 鹰锐?枭雄? 一既是围场,那当然就得围猎。不同的是,此围场不是猎兽,而是猎人。准确地说,是猎艳。这世上有很多的有钱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能用钱轻易买到的东西,已经不能够吸引他们了。他们追求的,是超过金钱的东西。那什么是超过金钱的东西呢?比如说名声。钱多到一定的程度,这些人最想得到的是一个好的名声,善名。然而奇怪的事情出现了,有钱人要得到一个善名,往往很容易,那就是花钱。花很小的钱,比如说施粥。不管他的钱来得多么原罪,就算银子都散发着恶臭,但变成粥,却是香喷喷的。穷人只要一喝他的粥,那么此人就会立刻善得象个菩萨。这是一种花钱的艺术,也是花钱的哲学。金大善人不懂哲学,却懂得如何花钱。懂得如何花钱的人,也一定是个懂得享受的人。金大善人就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大观园内布置得精致高雅,假山,流水,小桥,花香阵阵。无一不是精工而作,使人闻之,仿佛入了天上人间,丝毫没有铜锈味。金大善人喜欢高雅,更喜欢让别人知道他是一个有品味的人。一个人有品味,那是体现在多方位的,就算他和普通人一样,有着低级的趣味,同样也能玩出高雅来。金大善人有一个爱好,喜欢收集女人的旗袍。这些可不是一般的旗袍,一共十八款,每款的造价都超过一万两银子,款款都是精品,件件都是出自当世的名工之手。其中一件天山雪蚕丝织成的极品旗袍造价更是高得离谱,超过十万两。天山雪蚕的丝纯白如玉,本已是丝中极品。但这件旗袍却呈血红色,吐丝之蚕乃是经西域异人用奇术培养,吐出的丝呈血红色,织成旗袍,世上仅此一件,至今无人敢穿。这样的稀世珍宝,连皇宫都不曾有过,穿上当然是不会中毒的。没人敢穿,是因为没人配穿。但是今晚不同,金大善人六十大寿,而且就在今晚,他得到一个配穿那件稀世旗袍的女人。所以金大善人很高兴。金大善人一高兴,他就喜欢显摆。这是有钱人的通病。今晚的压轴大戏就是这十八件旗袍组成的旗袍宴。十八件精品旗袍当然只能穿在十八位精品女人身上。围场内今晚要猎的,正是这十八位精品女人。大厅内金碧辉煌,灯火通明,金大善人果然长得很面善,身材魁梧,面慈鼻挺唇厚耳垂,坐在大厅的最上方,象个皇帝。身后站着一个不起眼的人,左手在玩一把小刀,刀玩得很好,灵巧如梭。他就叫小刀,夺命小刀。下面依次排开七张桌子,七个人,一人一桌。参于猎艳的却只有三个人,因为他们都是金大善人的生意伙伴。金大善人的钱都是靠他们赚来的。所以今晚的猎艳是对他们的奖赏。另外四个是客人。黑鹰,铁战,沧英。还有一个人是个驼背。这人铁战认识,马驼背。原来金大善人早已知道,今晚全广州最出风头的三个人一定会来找他,所以他已摆下三张客桌,恭候已久。因为这三个人手中拥有的是当下最值钱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如果放在手中象古董一样收藏,那只能是个玩意,只有和他金大善人合作,才能变成真金白银。也只有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围场,才能见到金大善人。这就是进围场的入场卷。这三人今夜的举动已传遍广州,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黑道人物,这样的人,金大善人很满意。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生意。所以金大善人等候已久。不是有请,谁也别想入围场。这就是实力,在广州,最能赚钱的生意,必须是在围场里做。旁人如想插足,那一定会死得很难看。这就是所谓的垄断,也是最有实力的人才能玩的游戏。而金大善人就是这种游戏的操控者。具体的做法全由他的三个伙伴,或者说是三个手下来完成。他们都是玩游戏的高手。花凤是一个男人,却是一个比女人更精致的男人。身体纤细,面容精致。他是金大善人的第一手下,也是最忠诚的手下,而且,今年他给金大善人赚的钱最多,所以他被排在第一桌。灰狼满面黑须,牛高马大,一直看不惯花凤这种娘娘腔,但是没办法,谁叫他今年比花凤少赚了一千两。所以只能在第二桌。白狐是个白面书生,手持诸葛羽扇,满脸微笑,看上去很温和。第三桌。这三人,个个都有在广州翻江倒海的能力。大厅布置得象个T型,旗袍宴马上就要在这T型台上展示。首先出现的是六个女人,一个男人。她们是给在坐诸位斟酒的,一眼瞟去,个个都能让人惊艳。尤其是那男人,更是出落得不输任何女人。他为花凤斟酒。这是花凤的特权,金大善人特意准备的。因为花凤有个嗜好,不仅喜欢女人,更喜欢男人。灰狼看了这男人一眼,鼻子微哼一声,一脸的看不上。男人相貌精致,皮肤白皙,尤其是斟酒那手,纤长而柔嫩,花凤看着满心欢喜,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
“啊!”男人微惊,手轻颤,酒洒在杯外。
“格格----,不要紧。你的手真滑。叫什么名字?”花凤轻笑道。象男人抛去一个媚眼。
“我叫小白。”男人也还之轻声一笑,转身离去。
“哼!”灰狼轻哼一声,眉头微皱。满身的不自在。白狐依旧微笑,仿佛这一切都跟他没关系。 穿旗袍的女人们踩着猫步出现在T型台上,猎艳开始了。女人爱穿的衣服有很多种,但大多数女人最爱的还是旗袍。因为这是最能显示女人傲人身材,最能体现女人幽雅气质的衣服。所以自大清开国以来,从皇宫到民间,旗袍经久不衰。所有男人都摒住呼吸,瞪大眼睛,尽情地欣赏着这些象猫一样精美温柔的女人。这时,一个男人送了一道菜上来。男人比小白更加精致。菜是送给花凤的。只有他一个人才能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精美的青花六方盖碗,看这容器,就知道里面一定是好东西。花凤看了灰狼和白狐一眼,满是得意的笑。这待遇,他们是想也想不到的。灰狼满眼不屑,白狐就象没看见。花凤轻手揭开碗盖,满面的笑意顿时僵在了脸上。青花碗中的确是个好东西,但不是一道菜。而是一只手,一只白皙,纤长而柔嫩的手。小白的手。因为小白犯了一个小错误,把酒洒在了杯外。因为花凤喜欢这只手。所以金大善人就把这只手送给了花凤。金大善人是个赏罚分明的人。他要让所有跟着他做事的人都知道,只要事情做得好,他会给你一切想要的东西。相反,如果没做好,哪怕只出一丁点差错,那么你的一切就有可能给了别人。包括你的手,甚至包括你的命。这是一种残忍的奖赏。而金大善人想要提醒手下的,恰恰就是这种残忍。灰狼冷笑,有点不怀好意的意思。穿旗袍,走T台的女人个个都精美如画,第十八位出场的更是压轴的精品。男人们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大红颜色本身是一种俗色,这种颜色的衣服穿在一般女人身上,非但不能使自身更加光亮,还会给人一种俗不可耐的感觉。但这个女人不同,红色不但没有夺去她的光亮,反而更让她光彩照人。女人皮肤洁白,面容精致,尤其是她那傲人的身材,被红色旗袍紧紧地裹住,仿佛随时都会从那红色火焰中绽放出来,让人遐想翩翩。铁战动容。他也是男人,当然也喜欢女人,尤其是这样值得任何男人为之动容的女人。女人竟是沈香君。这是马驼背送给金大善人的礼物。金大善人什么也不缺,就好这一口。只要他能收下马驼背的礼物,那么马驼背的后半生就会很安全。因为在广州,金大善人是唯一有实力敢和通天教相抗的人。铁战动容。花凤动的却是手。花凤一跃而离桌,向沈香君扑去。猎艳正式开始。猎艳的规则是,无论谁看中了哪个女人,都可以动手夺进自己的怀中。 这也是一种游戏,金大善人爱看的游戏。这么好的女人,当然就不止花凤一个人能看中。花凤动手,灰狼动的却是嘴。灰狼嘴角微动,一支酒箭从口中射出,直追花凤背心。这一招用得漂亮,在坐的所有人都能看出,此人是一位气功大师。这支酒箭的硬度绝不逊于精钢铸铁。这一点,花凤当然是知道的。女人再诱人,箭却是不能中的。所以他闪。花凤闪身,灰狼的机会就来了。
“啊!”一声女人的惊叫。 谁也没看清灰狼的动作,沈小姐就到了他的怀中。
“啊!”花凤愤怒,花凤尖叫,花凤出招。花凤出的是阴招。一只袖箭愤怒而出,呼啸狰狞地射向灰狼。 袖箭真是愤怒啊,带着同行是冤家的愤怒,它的气势表明,今天一定要将灰狼射死才肯罢休。袖箭是一种阴毒的暗器,很多人都不耻为之。箭头带毒那就更让人嗤之以鼻了。花凤的袖箭就是带着毒的,而且是剧毒。见血封喉。花凤除了会赚钱,用箭用毒的功夫却也是一流的。一流的毒箭专破气功。毒箭已呼啸而至,灰狼心惊,怀中的女人却不肯放下。灰狼真是条色狼啊,都这时候了,还不肯放弃。花凤在冷笑,他知道灰狼的弱点。灰狼如果要躲,是躲得过的,但他怀中的女人,必定中箭。这样美丽的女人,哪个男人会忍心让她死?答案是心黑手辣的男人。花凤就是心黑手辣的男人。所以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其外表。花凤长得俊俏,心却黑辣。灰狼很粗犷,却懂得怜香惜玉。然而再怜香惜玉的男人,到了要命的时刻,保命还是要紧的。所以灰狼选择松手。但是松手也不能便宜花凤。所以沈小姐向白狐飞去。白狐也是男人,也喜欢女人,但他更喜欢的是女人身上那件价值不菲的稀世旗袍,谁夺到就是谁的,这是金老爷的奖赏。白狐手中的羽扇轻轻一挥,在空中飞来的沈小姐的身体顿时一缓,一股柔风将她托住。黑鹰皱眉,铁战色变,沧英惊骇。因为他们都已看出,白狐这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挥,用得却极其高明,没有三十年的内功修为,绝不能做到。而白狐看上去也不过三十出头。只这一招,便能看出,此人的武功,深不可测。白狐一跃,伸手,接住沈小姐,然后一推,沈小姐便向金大善人飞去。白狐是个善于心计的人,他懂得如何不动声色地拍老板的马屁。这么美丽的女人,如果说还会有男人不喜欢,那这人多半就不是男人。金大善人是男人,虽然六十了,皮也皱了,老得象粒红枣,但味道却还很好。这是一句在民间流传的荤段子,意思是形容这老头老当益壮,威风不减当年。食色性也,是他的座右铭。
“啊!”沈小姐娇声落入他的怀中,金大善人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白狐落在台上,离金大善人五步。小刀仍在玩刀,眼睛却紧紧地盯着白狐的脚步,如果他敢再上前踏出一步,他就得死。这是金大善人的规矩,除了他的贴身保镖小刀,任何人在任何时候胆敢走近他五步之内,格杀勿论。这一点,白狐当然知道,所以他停在五步之外。尽管老板的马屁被他拍得很到位,他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当然,规矩是人定的,也不是什么人都不能破的。能破男人规矩的当然只能是女人。能让男人喜欢,让男人快乐的女人。而沈小姐毫无疑问,正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她不用死。此时这男人的怀抱,正是她最安全的地方。
“哈哈哈----”金大善人大笑,皱了皮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伸到了怀中女人的敏感部位。沈小姐娇笑,半就半推。金大善人的笑嘎然止在脸上。因为沈小姐推来的小手上握着一把闪亮的匕首。匕首闪着寒光,落下。落得毫不犹豫,落得干净漂亮。所有人都惊呆了。谁能躲过在怀中刺出的匕首?答案是没有人。沈小姐就象一条五彩斑斓的蛇,就在男人惊艳她的美丽,用手去抚摸她的时候,咬出了致命的一口。所有人都惊,白狐没有惊。要命的时刻,也就顾不得那么多的规矩了。白狐出手,手中的羽扇顿时象一把钢刀向沈小姐刺来。这一刺,漂亮,手法干净,有速度,有力量,绝对是一流高手的风范。如若刺中,别说是沈小姐这样的柔弱女人,就算是一块钢铁,也能一刺而穿。还有一个人没惊,就是小刀,夺命小刀。小刀已出手。小刀出手,那当然就是出刀。夺命飞刀。飞刀一闪而没。飞刀夺命,夺白狐的命。白狐心惊,反身一跃,飞刀射空。救人命得挨刀,鬼才去救。小刀难道是个瞎子?他看不出白狐是要去救他的老板的命?小刀不是瞎子,他的眼睛很亮,也很毒。他一眼就已看出,白狐要刺的不是沈小姐,而是他的老板。这才是白狐想要的命。所以飞刀射向白狐。因为比起沈小姐手中的匕首,白狐的羽扇更加危险,更加致命。虽然如此,但沈小姐手中的匕首谁来救?来救的是花凤。他到底是老板最为信任的人。一支有毒的袖箭呼啸着向沈小姐射来。这一箭,志在必得。这一箭,后发先至。箭虽至,但沈小姐的匕首已落下。血光溅出。
“啊!”这是沈小姐的惊叫。沈小姐现在连杀人都敢做,她还怕什么?血色弥眼,让她吓得昏了过去。这才是一个女人的本性,虽然仇恨让她什么事都敢做,她要杀掉所有卖鸦片的人,但恐怖血腥的场面却不是她所能承受的。 匕首落在小刀的手上,那只灵巧的玩刀的手。关键时刻,小刀用手挡住了这致命的一刺。这一刺下去,小刀的手已废,今生再不能玩刀。对于一个用刀吃饭的人,这无疑是断了他的生路,逼他去死。然而有些人就是这样,玩,要玩得痛快,就算死,也要死得漂亮。小刀就在死之前,玩了一把漂亮的。小刀挥手。
“当!”匕首从血手中甩出,迎向射来的毒箭。正中箭头,双双落地。因为毒箭不是射向沈小姐,而是射向金老爷。 二这时候,局势基本上明显了。花凤和白狐已经反了,他们今天要猎的目标就是金老爷。在广州,想要金老爷死的人有很多,如果要点名,那得翻花名册,数上一整天。但是胆敢把这一目标变成现实的,却只有一个人,通天教主。因为金老爷就是通天教的死敌。也是唯一的死敌。任何胆敢与通天教为敌的人,下场只会是一个,死无葬身之地。二十年来,金老爷一共被刺杀过一百零一次,其中有九十三次是通天教组织的,但每一次杀手都死在金老爷的十步之外,从没有任何凶器出现在他的五步之内过,只有这次是个例外。也只有这次这么凶险。而且杀手竟是两个他最信任的人。他们为什么要刺杀自己的老板呢,难道是嫌老板不够宠他们,给的钱不多?不是,金老板对他们应该是很恩宠的,给他们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反?那原因就只有一个,通天教。沈小姐是马驼背送来的,而马驼背就是通天教的人。那么花凤和白狐就一定是被通天教收买了。因为他们三人现在就站在了一起。好在灰狼还是忠心的,他站在金老板这边。围场之外是热火朝天的欢乐,围场之内是一触即发的战争。实力相衡之下,金大善人看来是在劫难逃了。因为小刀已成废人,灰狼双拳难敌四手,金大善人必须死。这一点,金大善人想必已经看出来了,所以他先发话了。
“你们以为今天晚上一定能杀了我吗?”金大善人问道。
“嘿嘿,老金,你还不想死吧?围场之门已经封闭,谁也不敢进来,没人会来救你的,你死定了。”答话的是马驼背。马驼背背上的驼子还在,此时却站得挺直,说话的声音也挺大。马驼背从来只有在自己占优势的时候才会站得挺直,说得挺大。现在就是他占优势的时候。
“你没看到我还有三个客人在吗?你怎么敢这么无礼?”金大善人看了看黑鹰他们,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笑意。马驼背心惊,什么他都想到了,还真没想到这三个人。所有人都向这三人看去。黑鹰,铁战,沧英本是来围场做客的,没想到转眼间,竟成了围场内致关重要的人物。看来围场内的胜负得由这三人说了算,他们帮谁,谁就能赢。但这三人至今也没表露出要帮任何人的表情。铁战只认识钱,至于人,他谁也不认识。铁战拳贵,从不乱打任何人。所以他面无表情。沧英有的是红带子,身份尊贵,见惯了大场面,事不关已,他当然是高高挂起了。所以他表情平淡。黑鹰黑巾蒙面,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见他坐在席上一动不动。三人不动,却有人动。动的是灰狼,他趁所有人都向这三人看去时先动手为强。灰狼不愧是叫一匹狼,动作都那么象,一上手就是生扑。狼扑食有一个习惯,先从弱的扑。恶狼扑向白狐。谁叫他是狐呢。但狐未必就一定是弱的。白狐就不弱,他甚至连狼都不怕。灰狼用的是一招恶狼扑食。灰狼已用尽全力,他要放手一搏。灰狼是一位气功大师,手上的力量大得无法想象,这一扑之下,扑树树倒,扑虎虎毙。如果扑中人,那毫无疑问,此人立死。灰狼已出其不意地扑向白狐。他的策略是各个击破,先弄死一个算一个。白狐就是先要死的对象。白狐惊慌,他的眼睛不该看向黑鹰,大意了。待他明白过来时,灰狼已扑到。白狐想闪,却为时已晚。灰狼的手上沾满了杀气,向他的咽喉捏来。金大善人眼中已满是笑意,因为他已看出,白狐必死。在这样的形势下,没有人能逃出灰狼的绝杀一扑。
“啊!”惊叫,也是惨叫。叫声不是出自白狐。而是灰狼。双拳难敌四手,这真是至理名言。更何况别人不但是用手,而且还用脚。灰狼已中脚,就在他准备捏破白狐的咽喉的时候。花凤出脚。正中胸膛。灰狼先惊后惨的叫着飞了出去。灰狼飞向金大善人。金大善人眼中的笑意还未来得及退下,灰狼已飞身而至。金大善人眼中露出巨大的惊恐。不是因为灰狼已至眼前,而是因为他看到一道闪光。那是一道剑光。剑光在闪。剑身如蛇,剑声如蛇之响尾。蛇剑已出。黑鹰随蛇剑飞身而至。蛇剑若出,见血方归。蛇剑已射向金大善人。蛇剑是江湖传言最神秘,最可怕的兵器。蛇剑的主人是江湖上最神秘,最可怕的人。
“啊!啊!”惨叫。惊叫。剑已沾血,蛇剑消失。惨叫的是灰狼。惊叫的金大善人。灰狼倒在地上,咽喉已破,脸上满是惊恐。这是蛇剑的杰作。金大善人象一只受惊的兔子,差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仿佛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完美而又惊险的杀招。又象是第一次看到了个活生生的人热血满身地死在自己眼前。金大善人真象一个善人。但他的手下却不是善人。灰狼已死,最高兴的应该是花凤和白狐了,因为黑鹰的举动表明,他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但他们的表情却很惊骇。他们不明白,这么完美的局怎么会让人看破?因为灰狼是他们的人。灰狼是他们最后的杀招,花凤那一脚不是想要灰狼的命,而是送他去要金老板的命。这一点谁也想不到,不料却被黑鹰一眼识破。结局不得不让人抓狂。黑鹰是来做生意的,生意还没谈,老板当然不能先死。双方的实力再一次发生了变化,如果想要活命,那就得放手一搏。所以花凤扑向铁战,他认为这个四肢发达的莽夫应该比较容易对付。所以白狐杀向沧英,因为他已经没有了选择。任何人都不会去选择黑鹰。三支剧毒的袖箭呼啸着向铁战射去。花凤孤注一掷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白狐羽扇一挥,扇尖的羽毛立刻化成点点的寒星,杀气腾腾地杀向沧英。铁战和沧英还坐在席上,他们招谁惹谁了?还没来得及让他们想清楚,致命的暗器就已呼啸而至眼前。
“咚咚咚咚!”两张桌子飞了起来,刚好挡住射来的暗器。桌子未停,向前飞去。花凤尖叫,伸手击向飞来的桌子。
“呯!”一声巨响,桌子碎成十七八块,一只拳头从碎片中击出。这是一只愤怒的拳头,带着谁敢惹我,我就打谁的愤怒,重重地击在花凤的胸口。花凤闷哼一声,飞了出去。铁战的拳头打墙墙破,击石石碎。如果打在人身上,那就是毫无悬念可言了。白狐怒吼,手中的羽扇立刻化成一把锐刀,劈向飞来的另一张桌子。刀光一闪,桌子立刻被劈成两半。
“嗯!”又是一声闷哼。白狐僵在了原地,眼中充满了惊恐。一点鲜血从额头上缓缓地流下,白狐仿佛看到自己的头皮从中间裂开。那是沧英的刀。刀不留情,重重地劈在白狐的脸上。
三掌声响起。掌声来自马驼背。这时候的马驼背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当务之急应该是想着如何狼狈逃命要紧,他这是干什么?难道是想学学孔先生,唱出空城计?空城计不好唱呢,当年孔先生唱的时候虽然看上去镇定自若,但实际上也是汗流夹背,胆战心惊。很吃力啊,终其一生也不敢再唱第二回。马驼背想唱空城计,在场的却不是司马懿。在场最高兴的应该是金大善人,胜利的天平已向他倾倒。此时他应该大手一挥,谁先杀了马驼背,谁又是大功一件。但大手一挥的却是马驼背。
“啊!”一声惨叫传来。金大善人瞪大了眼睛,死不瞑目地从椅子上倒了下来,咽喉已破。破他咽喉的当然不是黑鹰。金大善人不值得蛇剑一动。何况黑鹰还想和他做生意。那会是谁呢?小刀。废人小刀。因为小刀已成为废人,所以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但他却是最后的杀手锏。马驼背大手一挥时,小刀右手也一挥。小刀的手就象一把刀,应该说,比刀还利的手,毫不犹豫地挥向金大善人的咽喉。
“从今天起,你就是金大善人。”说话的是马驼背。声音响亮,透着自信。他就是要让所人的都知道,跟着他做事,只赚不亏。
“多谢老板栽培。”小刀面露喜色,连声谢道。事发突然,谁也来不及救援。铁战愤怒,举拳欲挥。沧英恼火,横刀欲劈。因为马驼背还是杀了他们将要来投奔的老板。
“你才是真正的金老板,金家围场的主人?”黑鹰没有愤怒,声音镇定而且冷漠。一双闪着精光的眸子象两把尖刀,直直地刺向马驼背。
“嘿嘿,黑鹰到底是黑鹰,江湖传言最可怕的人,以前我还不信,现在信了。单凭你这份眼力,世间少有。”马驼背笑道。
“没想到一直和通天教做对的人,竟也是通天教的人。”黑鹰道。
“没错,谁也想不到,一个被通天教放在牢里闲置了四十年的人,竟成为唯一能和通天教对抗的人。”马驼背道。缓缓走上前去,坐在原先金大善人的那把椅子上。
“嘿嘿,这女人真是可笑,我只跟她说,金百万是广州鸦片卖得最多的人,他的人头,那就是送给通天教主的最佳礼物。她竟真的敢去杀人。”马驼背看了看昏在地上的沈小姐,道。
“那你为什么要杀自己的手下?”黑鹰问道。
“哼,我已得知,他们早就被通天教收买,还不该死?”马驼背反问道。
“所以你就趁今晚夜宴之际,借我们的手,除去心患。原来你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凉茶老头的消息,也是你故意卖给我们的吧?”黑鹰又道。
“嘿嘿,不错。你们是今天广州最出风头的三个人,你们手上的东西,只有和我合作,才能变成现实,才能变成金钱,才能变成一切,你们想要的。”马驼背得意笑道,“有了你们手上的东西,我们的生意将面貌一新,做得天下那么大,什么狗屁通天教,全都不值一提。”
“问题是,你有什么实力能和我们三人合作?”这时说话的是铁战。
“嘿嘿。”马驼背看了铁战一眼,道,“ 除了我,广州还有谁有实力能得到这三样东西?整个广州销售鸦片的网络全都掌握在我的手中。林则徐禁烟这么久了,不过才收缴一万多箱鸦片,而我金家围场中所藏的鸦片是他的十倍。你说我有没有实力?”
“你的鸦片就藏在这围场内?”情急之下,沧英脱口而问道。但话一出口,又觉不妥,却已不能收回。
“嘿嘿,你叫沧英?真有红带子?听说你的祖上还得过铁帽子王?”马驼背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道警惕的神色,脸上露出怪怪地笑意,问道。
“怎么,你有问题?”沧英脸上露出高傲的表情,眼中却瞥去一缕不屑的光,反问道。
“我没有问题,但是有人有问题。”马驼背话音刚落,身后闪出一队身背长弓的黑衣汉子。黑衣人一字排开,一共十八位,张弓搭箭,对准黑鹰,铁战,沧英。
“穿云十八箭。”黑鹰自语道。语气中竟带稍稍的惊讶。
“不错,穿云十八箭,箭箭穿人心。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此时的马驼背表情一变,说出的话来凶狠而掷地有声。
“堂堂的金家主人,竟是这样待客的吗?”黑鹰的话中充满了愤怒。
“蛇剑黑鹰,不错。但你是真的叛了林则徐吗?你为什么要叛他?那一百箱吗啡在哪里?”马驼背象换了一个人,现在他已不是牢头马驼背,而是金家围场真正的主人。
“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一百箱吗啡就在围场之外,我可以立刻叫人搬进来。”黑鹰大笑道。说完,一支响箭从他手中冲天而起,呼啸着在半空中炸开一个大大的火花。这支响箭就是一个信号。通知外面的人接应的信号。
“你?”马驼背很愤怒,黑鹰竟在没得到他的允许下使用冲天响箭,却又让他无话可说,气得半天才说出一个字。
“好,狂人铁战,西北豪客,从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能把你的虎皮让我看看吗?”马驼背又问道。
“好。”铁战答应得很爽快。立刻从怀中掏出一张血红色的人皮,那是老虎的皮,上面就刺着一万亩秘密罂粟地的地图。
“等一等,先看看我的吗啡配方吧。”说话的是沧英,合作还没开始,他就开始献殷勤了。沧英掏出一张纸来,正是那张罪恶却又诱人的吗啡配方。配方在沧英手上飞快地折成一个箭头状。沧英挥手,箭头象一支利箭,直射向马驼背的胸膛。箭在破风,箭在呼啸。
“啊!”这是一声惨叫。箭头射进胸膛的惨叫。箭头射进了小刀的胸膛。要命的时刻,马驼背一伸手,小刀便成了他的替命鬼。
“黑鹰,帮我杀了他,金家产业,有你一半。”马驼背愤怒咆啸道。
“好。”竟然马驼背的条件这么优厚,黑鹰当然就会答应得很干脆。黑鹰出手,蛇剑已出。剑身如蛇,剑声如蛇之响尾。剑声响起,箭声亦响起。十八支穿心箭同时射出,带着必杀的信心呼啸着射向黑鹰。因为黑鹰的蛇剑不是刺向沧英,而是杀向马驼背。
“来得好。”铁战狂叫道。大手一挥,手中的虎皮立刻化成碎片,成为无数精钢暗器,飞了出去。
“啊啊啊----”惨叫声连连。穿云十八箭发出十八声惨叫声,咽喉皆破。看来,铁战不仅是拳狂,使用暗器的手法也很狂。一出手,十八人毙命。十八人毙命,但那十八支致命的穿心箭却是箭箭都想穿透黑鹰的心呢。箭在咆啸,响尾声响。蛇剑如蛇,立刻缠向那杀来的十八支穿心箭。黑鹰心惊。因为一个人向他飞来。一个女人,象一团红色的火焰,扑向黑鹰。那是沈小姐。沈小姐还在昏迷。却被马驼背当成一件兵器掷向了黑鹰。黑鹰杀人无数,却从不杀女人,更没杀过沈小姐这样美丽而又无辜的女人。箭落地,蛇剑却不能追击。因为沈小姐撞在了黑鹰的怀里。
“嘿嘿。”马驼背奸笑。天底下最强的男人,大多数都是死在女人的手里。从古到今的英雄,概莫例外。这是马驼背六十年来生存的心得。黑鹰是一个男人杀不了的男人,但女人却能杀他。杀他的就是沈小姐。即使沈小姐还是昏迷中。这是黑鹰的弱点,也是男人的弱点。而这弱点,恰恰就被马驼背发现,而且利用得很好。马驼背出手。一出手,所有人都惊。原来他竟是个高手,也是一只毒手。马驼背现在成了一只困兽,一只有毒的困兽。他要作困兽之斗。宁搏狼群,不斗困兽。困兽就是不要命的兽,垂死一搏的兽。一个人连命都不要了,那他还怕什么?只有不怕死,才有可能不死。这点,马驼背很清楚。所以他下了死手,也是毒手。马驼背的手紧跟在沈小姐身后,漆黑如墨。所以黑鹰心惊,因为他知道,这只手,不是练过四十年的残忍毒功,不能黑到这样的程度。此手一出,沾人人亡,触草草枯。黑鹰可以避,而且还能避得很容易。但他不能避。因为沈小姐在怀中,黑鹰如果稍一躲避,沈小姐必然中招,将会死得很难看。这么美丽的女人,是男人都舍不得让她死得很难看的。所以黑鹰必须选择。要么自己死,要么女人死。如果怀中的女人让人杀死,那么他就不是男人,更不是黑鹰。所以黑鹰已经选择。响尾声响,蛇剑又出。
“啊!”惨叫。一只黑手掉在地上。迅速化成一滩黑水。马驼背倒在地上,面已漆黑,这是毒已攻心的表现。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临死之前,马驼背还是不解。
“京都三鹰。”黑鹰冷冷答道。这时,围场之外传来阵阵喊杀声。马驼背似乎又听到一丝希望,向外看去。
“别看了,那是林大人的铁骑已到,你的人在外面,一个也跑不掉。”黑鹰道。声音冷漠而无情。原来黑鹰的那支响箭就是通知的信号。马驼背一口气上不来,脖子一歪,去了。
“铁鹰,苍鹰,迅速找到围场内所藏鸦片,迎接林大人。”黑鹰道。铁战即是铁鹰,沧英便是苍鹰。
“是,大哥。”铁鹰苍鹰齐声应道。夜宴两广总督府内灯火通明。这才是真正的夜宴,庆功之宴。林则徐亲自主持,举杯,敬功臣。功臣有三位,黑鹰却未到,他另有更为重要,更为紧迫的任务。
“铁鹰,苍鹰,我敬你们,你们的计划完成得很出色。即成功地取得虎皮和配方,又利用这些巧妙打入金家围场,探获其中的鸦片所在处,收缴颇丰,你们是真正的功臣,功在社稷。来,干了。”林则徐露出少有的兴致,道。原来黑鹰变节,是在演戏,目的是铁鹰苍鹰成功夺取虎皮配方,然后三人丝毫不让人怀疑的进入金家围场。
“多谢大人夸奖,我们强烈要求追随大哥去实行下一步计划。”二人干完杯中酒,齐声道。
“不行,你们的身份已经暴露,有人会认出你们的。只有黑鹰,没人认识他,所以下一步计划,你们不能参加。”林则徐道。
“唉。”二人同声叹道。接下来就是尽情的酒宴。 第二部完2011.1.15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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